阿里與女員工,周某已解除勞動合同,周某接受書面採訪,稱案件不能被娛樂化

2021年8月初網上曝出“阿里女員工遭性侵案”以來,事件多次登上熱搜榜並衍生多起相關訴訟案。大河報·豫影片記者近日獲悉,阿里已經與當事女員工周某解除勞動合同。

12月9日,周某接受了大河報·豫影片記者的採訪。周某表示,確實已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來的紙質“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通知中稱:2021年8月6日,你透過在公司食堂拉橫幅、發傳單、用擴音器高喊,以及內網論壇發帖等方式,散佈“遭到高管強姦、公司知情不處理”等虛假資訊,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這一系列行為已經構成《阿里巴巴集團員工紀律制度》一類違規行為第1。5。3條“對外發表或傳播不當言論,或故意捏造、散佈虛構的事實,或傳播未經證實的訊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規定。

大河報·豫影片記者注意到,該通知落款為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

12月10日,記者致電阿里巴巴總機,工作人員表示查詢不到周某及其花名“新月”。

阿里與女員工,周某已解除勞動合同,周某接受書面採訪,稱案件不能被娛樂化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受訪者供圖)

自8月事件發酵以來,案件中曾因涉嫌強制猥褻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張某兩家親屬曾在網上多次發聲,對案件細節及周某最初所寫“8000字長文”提出質疑,稱周某存在“誣告陷害”。不過,周某僅在8月27日釋出律師宣告。12月初,原阿里副總裁李永和起訴周某名譽侵權,周某首度接受媒體採訪透露自己重度抑鬱,對相關案件,表示相信司法機關會依據法律作出公正處理。

圍繞此前為何一直較少發聲?如何迴應關於自己的諸多質疑?周某書面回覆了大河報記者的12個問題。以下為書面採訪實錄。

記者:此案是最近幾年來影響最大的公共事件之一,發酵以來,對你的個人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哪些影響?

周:

說句實話,我不太想對外講這些,因為總會給人一種在賣慘博可憐的感覺。我確實很慘,先是被侵犯,然後是自己和家人被網暴,每天都能接到大量侮辱謾罵的電話和簡訊,崩潰到多次割腕、跳河自殺,到後來患上嚴重心理疾病。可是即使如此,我也不想大家從這個角度來關注這件事情。這個案子,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案子,我不想大眾把它娛樂化,如果有人關注,我希望大家關注的是女性身體權益和女性勞動者權益遭受侵犯後相關部門的處理及最終的結果。

記者:有訊息說,阿里已經將你除名,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公司是以什麼方式通知這個結果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什麼?

周:

雙十一前,我多次向公司追問我的休假安排,公司表示後續會安排,讓我等待即可。雙十一後,公司簡訊告知我會有律師聯絡我處理相關事宜。11月15日和23日律師約我面談,面談時沒有收到任何紙質的委託書和書面材料,再次向律師及公司領導重申請假訴求及遞交請假材料。11月25日我收到公司郵件,宣佈與我解除勞動合同,11月28日收到紙質解除勞動合同檔案。薪資發放至11月25日,沒有收到任何補償或賠償。

公司與我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說我違反了《阿里巴巴集團員工紀律制度》中的“對外發表或傳播不當言論,或故意捏造、散佈虛構的事實,或傳播未經證實的訊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規定。對此我想說,不管是我私下找領導處理,還是投訴無果在飯堂維權,或是在阿里內網發文章,均是在阿里內部反饋問題,從未對外傳播。在事情發酵後,我也從未接受過任何媒體採訪,沒有“對外發表不當言論”。兩個案件當事人,一個被公安機關處以最高行政處罰,一個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起訴,司法機關的處理證明我反饋的問題並非“虛構”的事實。並且,問題之所以發酵,造成了“惡劣影響”,是犯罪者的惡劣行徑,是公司相關人員的不作為導致,並不是受害者的過錯。再者,事情發酵後,各級高層領導爭相出來發文致歉,已明確表示了公司管理層處理事情時存在問題,現如今又甩鍋給身為被害者的我,要以此開除我,真是讓我覺得心酸又無奈。

阿里與女員工,周某已解除勞動合同,周某接受書面採訪,稱案件不能被娛樂化

(資訊截圖,受訪者供圖)

記者:你有什麼樣的訴求?

周:

員工因為工作遭受到侵犯,沒有等到公司的關懷,卻等到了一紙辭退書,真是讓人心涼又心寒。我工作上沒有犯任何錯誤,公司無權開除我,作為國內網際網路企業的引領者,其在勞動法的落地和實施上竟是如此可笑,讓人不得不瞠目結舌。作為案子的受害人,尚且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懷和幫助,卻宣稱成立了各種所謂的組織來維護女性和員工的權益?是真的關心關懷女性,還是在作秀?讓人不得不深思。我沒有犯任何錯,肯定是不接受這個結果的,後續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根據之前媒體報道,你近來的身體和精神狀況不是很好,能否介紹一下具體情況?是否就醫?

周:

這個事情對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9月份開始已經就醫治療,先是診斷為重度抑鬱,後確診為雙向情感障礙,目前已遵循醫囑從綜合醫院轉至精神專科醫院治療。由於個人原因,未接受醫囑住院,採取在家藥物治療。

阿里與女員工,周某已解除勞動合同,周某接受書面採訪,稱案件不能被娛樂化

阿里與女員工,周某已解除勞動合同,周某接受書面採訪,稱案件不能被娛樂化

(就診病歷,受訪者供圖)

記者:事件一波三折,相關方不斷在公共領域發聲,你只有一則律師宣告,後來很少公開發聲,是什麼原因?

周:

一是案子涉及刑事案件,相關機關希望各方可以尊重並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所以我一直在積極配合,並耐心等待最終結果。

二是截至目前,此案件兩個當事人,一個被公安機關處最高行政處罰,一個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檢察院起訴,我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司法機關的處理結果,是對一切謠言的最好回覆,沒必再要去爭論。

三是有些人不斷散播不實資訊,對我進行中傷和汙名化,無非是想將刑事案件娛樂化,偷換概念變成“男女情事”,以圖達到減輕處罰的目的,簡直荒唐可笑,無回覆必要。

記者:原阿里副總裁李永和公開發聲稱起訴你以後,你選擇了發聲迴應,為什麼?

周:

之前的案子涉及刑事案件,由於案子尚未審理完畢,為了配合相關司法機關的工作,所以一直並未發聲。但是在這段時間,對方家屬和一些網友一直在惡意抹黑和中傷我,說我是商業間諜,說我職業就是陪酒女,說我是銷售為了業績自導自演,說我和王某文與張某有不正當關係等,這些毫無依據張嘴就來的謠言對我造成了極大傷害。沒想到刑事案件尚未完結,又跳出來一個起訴我名譽侵權的人,而且還是一個我向他反饋完問題他已讀不回訊息,完全沒有跟我有過任何溝通和交流,在公司調查後主動引咎辭職的人。有第一個就可能有第二個、第三個……我不知道未來,還會有多少可笑荒唐的人和事,面對這種種傷害,我決定不再沉默,勇敢發聲。

記者:怎麼看待事件中王某妻子和張某妻子對事件以及你本人的一些質疑?是否關注幾個月以來事件的新聞報道?你希望對這些質疑做一下澄清或者給予迴應嗎?

周:

首先,同樣身為女性,這兩位讓我覺得可憐又可悲。可憐是因為某種程度上她們也是受害者,可悲是面對司法機關的處理,她們仍然還不願相信事實,試圖以汙衊中傷另一個可憐的女性來為自己的丈夫來洗白。事發之時,兩位“妻子”均不在現場,對當時情況均不瞭解,卻能誇誇其談,大講特講自己的丈夫有多正義多善良多冤枉,而兩位“妻子”甚至在事發前都不認識我,卻也能洋洋灑灑寫上N條我的罪名。如果真的冤枉,兩位“丈夫”為何不出面澄清?為什麼要讓“妻子”來代勞?我理解她們的救夫心切,但是我理解不了她們的三觀。面對這些無稽之談,我覺得沒有任何回覆的必要。但是這些謠言的賬號和文章,我們均已儲存證據,後續會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記者:如今回頭看,最初的8000字長文有沒有可能需要修正的地方?比如關於強迫出差、勸酒、酒局後發生的事等環節。

周:

由於案件還在審理階段,所以針對細節,我暫時不方便講太多,只簡單講幾點:

關於王某文案:

王某文是在取消打車軟體返回酒店之後才接到同事電話的,並且我當天從未電話聯絡過他,不存在因為接到我或者同事的電話,出於關心才返回去的。並且,當時他返回酒店辦理的是同住,如果只是關心醉酒女同事,並無不良居心,其大可與工作人員一起或者辦張房卡,為何要辦理同住?其次,其有確鑿的犯罪行為(記者注:部分文字作隱藏)。最後並不是像其妻子所言突然良心發現才選擇離開,而是接到同事電話,由於害怕才慌忙離開。

關於張某的案子:

我從未主動邀請張某來酒店找我,而且也不知道其在沒有登記和房卡的情況下是怎麼來到我酒店房間門口的(希望酒店可以給予回覆)。此外,在酒店房間張某偷拍我被我發現,我在張某手機上還發現有其他女性照片。

目前關於王某文的案件,我已授權律師向檢察院提出申訴,關於張某的案子,等待檢察機關的處理。其他有關案件的細節,在案子處理結束後,會根據情況再做回覆。

阿里與女員工,周某已解除勞動合同,周某接受書面採訪,稱案件不能被娛樂化

(張某與周某飯局照片)

記者:這些資訊是怎麼掌握的?之前的8000字文為什麼沒有?有沒有向警方反映或者提交證據?

周:

我看到張某拿著手機似在偷拍我,於是從他手裡搶過手機檢視,這件事情在警方問詢時已全部告知,所有細節均已記錄在案。之前的文章釋出的主要目的是向公司內部領導反饋問題,希望公司高層看到後可以出面解決問題,所以重點講述了王某文的事情。事發時我處於醉酒狀態,很多詳細資訊都是在後續調查中知道的,因此像以上兩點資訊之前的文章裡才沒有提到。

記者:你跟警方是否一直保持溝通?對警方目前處理的情況持什麼樣的態度?期許是什麼?

周:

目前和案件相關的事宜均由律師在幫忙對接,對此大家如有問題,可以諮詢我的律師。警方辦案有其規章制度和流程,我相信肯定會秉公處理的。一起期待最終的結果。

記者:回過頭來看此事,在後續處理上,你認為自己存在過激行為嗎?

周:

事情發生後,我第一時間報警,在配合完警方的工作後,我又顧及公司形象小範圍多次向公司領導反饋。我覺得作為一個女性受害者,能夠勇敢站出來,且能夠如此理智客觀地去處理事情,已經是很值得肯定的了。然而正是由於有關人員不作為,在一次次投訴無果後,事情才擴大發酵成現在的局面,問題出在哪裡可想而知。我的訴求從來沒有改變,一是壞人得到相應處罰,二是公司給一個長假好休息調養。然而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我卻等來了公司的一紙辭退書。大家不去譴責犯罪者的無恥,不去質疑相關人員的不作為,卻要給受害者扣一個“過激”的帽子,真是太可笑了。

記者:你還有什麼想對家人和公眾說的嗎?

周:

對公眾:事情發酵後,我收到過很多女性的留言,說曾在職場遭受過性侵和灌酒,但是卻沒有勇氣站出來,最後大多以忍氣吞聲和離職處理。對她們的遭遇,我感到很心疼,但對她們的處理方式,我也感到理解。遭受侵犯已經對受害者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後續處理時也會遭受很多二次傷害,所以我不呼籲這些受害者有多勇敢,可以大膽站出來,我只希望你們可以早日走出陰影,過普通平凡的生活。但是我的性格就是如此,或許是年輕,仍然覺得這個世界就是一個非黑即白的世界,如果那些壞人沒有得到懲罰,我可能一生都走不出這個陰影,甚至可能不會過完這一生,所以我選擇堅持到底。但是我更希望有一天,這個社會在面對性侵案件時,不再有對被害者的侮辱和謾罵,而是有更多呵護和關懷。

對家人:感謝一直陪在我身邊的老公,想對他說,不管多久,我仍然記得第一次見你時的怦然心動,未來我會好好的,我們也會好好的。

同時也感謝杜鵬律師和裴傑律師,這幾個月他們像家人一樣陪伴我,他們既有專業性,也富有同理心,沒有他們的付出和幫助,我可能堅持不到現在,謝謝您們。

我更要感謝在這個事情上給予我關心和幫助的公眾,是你們的關心和幫助讓我有繼續堅持下去的勇氣,衷心的感謝您們。

最新進展:

槐蔭區人民法院已立案審理張某涉嫌強制猥褻案

12月10日,記者致電阿里巴巴總機,工作人員表示查詢不到周某及其花名“新月”。

今年9月6日,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釋出公告,經依法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實施的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批准逮捕。隨後,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釋出警方通報,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偵查,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此前的8月25日,槐蔭區人民檢察院對涉嫌強制猥褻罪的張某批准逮捕。

記者從相關方獲悉,王某文9月7日凌晨已被釋放,張某被逮捕至今仍在關押中。王某文、張某兩方家屬均聲稱已向有關部門提交對周某的控告檔案,目前暫無公開處置的結果或結論。

針對相關案件的進展及相關法律問題,周某代理律師、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裴傑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該案已分成兩個案子。對於王某文案,周某認為可構成強制猥褻罪,涉嫌強姦未遂,代理律師根據周某授權,已對槐蔭檢察院的不批捕決定向槐蔭檢察院控申部門提出刑事申訴,檢察院已經受理,案件在審理中。

王某文在受到行政處罰後,有媒體報道王某文妻子有意提起行政複議甚至行政訴訟。近日,裴傑接到了濟南有關部門的回覆,稱已駁回王某文的行政複議申請。大河報記者致電濟南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詢問相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對於張某涉嫌強制猥褻一案,相關犯罪嫌疑人在周女士醉酒狀態下,對其實施強制猥褻證據充分。因為涉及刑事案件,不方便說明具體情況。”裴傑稱。

12月10日,周某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內容顯示法院已對周某訴張某強制猥褻、侮辱罪的起訴狀進行審查並立案審理,通知書的落款日期是2021年12月9日。

記者從張某代理律師貴州宇泰律師事務所王春麗處得知,12月10日其從槐蔭區檢察院得知起訴訊息。

據瞭解,刑事案件偵查階段有立案、拘留、逮捕、審查起訴,目前案件已交至法院,下一步案件或將開庭審理。

阿里與女員工,周某已解除勞動合同,周某接受書面採訪,稱案件不能被娛樂化

(濟南市槐蔭區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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