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的原罪醫學性質!

西醫是否是原罪醫學。我們先分析原罪的概念。原罪和本罪是在基督教中提及的兩個詞彙,沒錯,原罪就是指事物生來具有且洗脫不掉的罪惡。聖經中原罪意思是:祖先犯下的罪惡;本罪是指人今生所犯下的罪惡。西醫是在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解剖學基礎上發展出來了一門全新的醫學體系,是藉助先進的醫療儀器裝置和實驗室做出對疾病準確的診斷,與中醫是相對的!因其理論基礎是機械還原論,不斷的透過實驗來證實某些情況的成立與否,與生俱來是具有一定的破壞性和侵襲性,那是不是意味著西醫一定是原罪醫學!

我們不防再瞭解下“罪”的定義,罪的原義在宗教上是指一種違反道德規範的行為或者實施了這種行為的狀態。通常這種行為準則由一個神來裁定。法律上的罪,就是違法。那麼醫學上這個行為準則或者法律是誰來規定的呢?

西醫的原罪醫學性質!

殘缺不全就是罪

如果說罪是神所規定,生、老、病、死是註定的,那麼有因必有果,是否意味著醫療本身就是違背神的旨意!這麼說醫療本身是有罪的!且不分中西之說!

如果說破壞就是有罪,那麼去腐生肌,就不再是褒義詞,而是中性的!手術的本意是透過一定的創傷代價換取更大的功能、價值,至少應該是中性的吧!

如果說手術後,被手術的死於併發症,那麼主體付出的代價遠遠高於收益,這就帶有罪的色彩了!這個手術應該算是原罪醫學!

所以綜合來看,西醫是否是原罪醫學,我們更看重西醫治療後的結果!投票的話(4成否;6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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