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孩子成為“童星”母親簽下諸多條約 怎料對方索賠幾十萬

浙江溫州的一個普通的家庭,有一個6歲的女孩叫施依辰。從四歲的時候開始,施依辰就頻頻出現在大大小小的舞臺上,還曾經參加過多部熱播的電視劇拍攝,是個名副其實的小童星。施依辰的媽媽叫李武,私下裡大家都很羨慕她,叫她星媽。但是李武心裡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樣充滿成就感,因為施依辰剛剛出名沒多久,就攤上了一場官司,而對方提的要求讓李武根本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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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依辰是李武和丈夫的第二個孩子,她不僅長得漂亮,而且很早就顯示了出眾的文藝天賦。為了培養女兒,李武很拼,不僅放棄了自己的生活,她甚至還關閉了和丈夫一起辛勤經營了二十年的鞋廠。李武的用心顯然是有回報的,在母女倆的共同努力之下,施依辰在同齡人當中顯得出類拔萃。李武看到了一條微博,釋出人是溫州當地的一家名叫星工廠的童星策劃公司。為了給某知名品牌童裝拍攝畫冊,要招募男孩兒、女孩兒各兩名作為小模特。這條微博最讓李武心動的是,一旦成為了小模特,將有機會和熱播劇裡的童星進行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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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輪激烈競爭之後,施依辰順利入選,成為了四名小模特之一,然而還沒等李武興奮起來,一件意外的事情卻來得措手不及。星工廠公佈了模特人選的同時,還提出了一個附加條件,那就是跟星工廠簽訂一份為期五年的藝人經紀合同。猶豫不決的李武和其他孩子的家長再次來到了星工廠的公司,協議書一共有四頁十七個條款,分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中第五條約定,乙方除接受公司安排的活動之外,若接其他公司或者個人為其安排的活動,應當經甲方同意。第十四條約定,甲方每發現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客戶私下活動,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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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份協議書,李武一開始是拒籤的,但是畢竟機會難得,最終李武以施依辰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在協議書上籤了字。女兒順利踏出了成為童星的第一步,並且還有一個專門的策劃公司來對她進行包裝,剛開始李武是很高興的。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沒過多久李武的心情就發生了一個重要的變化。因為她發現,星工廠雖然是個公司,但是在資源方面卻遠遠不如她這麼一個家庭主婦,公司給女兒安排的演出,還不如自己找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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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李武為女兒爭取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機會,那是中國國際時裝週的一次走秀活動,而溫州只有施依辰一個孩子被選上,這是一份莫大的榮耀。然後星工廠那邊卻發來了協議書的照片,提醒李武不要忘記當初雙方的約定。之後甲方更是多次責怪李武,為什麼帶施依辰參加活動沒告訴他,語氣強硬地表示李武已經多次違約了。隨著矛盾不斷激化,雙方開始在微信上唇槍舌戰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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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武直就把新工廠給告了,她請求法院確認解除協議的通知有效,並且確認雙方簽署的協議已經解除。而星工場也提出了反訴,請求法院判定李武賠償違約金共計五十六萬。法院對這個案子進行了判決,法院認為,李武母女與星工場簽訂的藝人經紀協議書合法有效,但協議書屬於委託合同的性質,所以可以直接接觸了委託合同,而星工場公司未能夠舉證證明合同解除對其造成損失,所以八萬違約金,法院不予支援。而施依辰參加演出,未經星工廠公司同意,因此需支付違約金十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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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由星工場提出的五十六萬降到了十六萬,然而對於這個結果,李武仍然不滿意,隨後就提起了上訴。官司當中,李武並沒有向女兒施依辰透露過一個字,她依然每天帶著女兒奔波在各個培訓班和演藝活動之間,努力的想要讓女兒在童星的道路上走的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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