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帶十多歲兒子進女浴室,被投訴後硬槓:就你怕看

媽媽帶十多歲兒子進女浴室,被投訴後硬槓:就你怕看

最近有一件事在網上引起廣泛熱議,媽媽把兒子帶到了游泳館的女洗澡間,而且孩子已經十多歲了,個頭也很高。這時候一個正在洗澡的女生,發現男孩兒正在看她的隱私部位,非常生氣於是叫來了游泳館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推脫說:“孩子還小,管不了”。而男孩的母親則稱,“孩子又看不懂的就你金貴怕看”。

媽媽帶十多歲兒子進女浴室,被投訴後硬槓:就你怕看

媽媽到底能不能把男孩跟女浴室或女廁所的?在我看來關鍵還是看孩子的年齡,畢竟如果孩子年齡比較小,不能照顧自己,讓孩子單獨洗澡,確實有危險,這時候帶孩子帶進去無可厚非,但是孩子年紀比較大,帶進去不合適。那麼多大年紀合適呢。本事件中這個孩子已經十多歲顯然不合適 ,有網友評論說三歲以下還有的說六歲以下。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多大的男孩不能進女浴室和女廁所,可《民法典》明確規定八週歲以上的孩子且智力正常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能夠對自己進行照顧和管理,那麼八週歲以上,顯然就不太適合進女浴室或女廁所了。

媽媽帶十多歲兒子進女浴室,被投訴後硬槓:就你怕看

其實現在的孩子比較早熟,六歲以上的孩子就已經懂得一些異性方面的事了,這時候再去女廁所女浴室顯然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是不利的,所以家長對六歲以上的孩子這方面應該有所注意。

還有一些網友評論讓人深思,有網友說,作為家長你願意把你十多歲的姑娘在擠在男浴室洗澡嗎?其實不要說十多歲就是五六歲的姑娘,很多家長都不願意,那怎麼到男孩這裡就不一樣了呢。我們現在說說本事件中游泳館的行為非常不恰當,男孩十多歲了,要進入女浴室應當阻止其進入,游泳館作為公共場所管理者和經營者負有管理職責,要保護好顧客隱私的合法權益,尤其管理不當導致顧客隱私權被侵犯,應當承擔賠償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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