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鐘的完整版影片裡,一
整形
機構的女老闆劉明,邊動手,邊說著rap一樣的髒話。
全程都在辱罵著坐在沙發上的安某。
最刺耳的就是:
“我會讓你活著離開
濟南
?”
好傢伙,《掃黑風暴2》沒你,我都不看!
活脫脫法外狂徒二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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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安某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要遭受這麼長時間的辱罵、毆打、脅迫、侮辱呢?
只因為去年在濟南喜悅整形做了眼綜合手術後出現問題,該整形機構卻拒絕修復、退款。
安某隻好帶工商部門員工來維權。
在工作人員走了之後,劉明就對她進行毆打、辱罵,強制要求她簽訂和解協議。
事件不斷髮酵,卻被撤熱搜?
影片釋出不久後,直接登上熱搜,各大平臺紛紛發稿討論。
但是,沒過一會,許多轉發的內容離奇被刪,熱搜榜上也不見該事件身影。
我院不至於本領通天、大過法制?
在熱搜被撤不久後,濟南喜悅整形就發了一篇官方宣告,稱:
被打的安某是專業醫鬧,網上的影片都是被惡意剪輯後,故意中傷。
劉明也是沒控制好自己,一時失手。
還特意強調“我院不至於本領通天、大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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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有事嗎?
看看自己的所作所為,哪點不是在法制的禁區裡試探?
用嘴說說就是守法了嗎?
現在就來算算夠你幾年牢飯吃!
一、開整形機構卻無整容資質 = 非法行醫罪、非法經營罪
從企業查詢查上顯示,喜悅整形機構經營範圍不包含整形外科,美容外科。
在衛健委全國醫療機構查詢平臺上也查不到這家醫院的執業登記,這構成了非法行醫罪、非法經營罪。
非法行醫罪:
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6條)
非法經營罪:
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
二、毆打員工,當眾侮辱 = 故意傷害罪
網上流傳出來的影片也不是安某安排人拍的,而是劉明指揮員工拍的。
為什麼會傳出來呢?竟是因為員工在討薪時被打掉了牙!
而打掉牙齒、頭皮出血,早已到達輕傷的程度,屬於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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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安某的行為 = 違反治安、尋血滋事罪、非法拘禁
違反治安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
** 尋血滋事罪**
其隨意毆打他人,威脅他人,攔截、辱罵他人的行為,可能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93條)
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238條)
法律判決通常是數罪併罰。
那麼,劉明,你想想,所有罪行加一起,你受得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