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司機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判重了還是輕了?

貨拉拉事件開庭,司機周某春獲刑一年,緩刑一年

9月10日,沉寂了一段時間的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再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於9月10日對該案進行審理、宣判。法院判定司機周某春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周某春當庭表示不上訴,目前已經申請取保候審獲釋回家。

貨拉拉司機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判重了還是輕了?

對於這個結果,輿論是徹底炸鍋了。

網路輿論主要分為兩派,一派認為司機害死了女乘客,判刑一年太輕了,另一派則認為司機是個冤大頭,不應該判那麼重。兩派引經據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難分伯仲。

那到底貨拉拉司機是判輕了還是判重了呢?我們先簡單地梳理一下該事件的脈絡:

今年2月6日23歲的車女士透過貨拉拉平臺預約搬家,晚上21點17分,車女士獨自一人完成裝車,坐上了貨拉拉司機周某春的車。

車女士上車的地點距離新家只有8。6公里,20分鐘不到的車程,一般10分鐘就能抵達目的地。

貨拉拉司機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判重了還是輕了?

時間來到21點24分,此時的車女士還在工作群裡和同事互動,可6分鐘之後她就跳了車,頭部著地。生命就在這一瞬間終止,沒人知道最後的6分鐘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警方透過走訪調查,還原了當天晚上的情景:因車女士拒絕付費裝車,司機周某春等候裝車時間過長、該訂單賺錢少,於是心生不滿。

21時14分,周某春搭載車女士出發,但未提醒坐在副駕駛位的車女士繫好安全帶。

行車途中,周某春又向車女士提出付費卸車,再遭車女士拒絕,心中更加不滿。

為節省時間,周某春未按平臺推薦路線行駛,車女士多次提示偏航,周某春或不理會或態度惡劣。

貨拉拉司機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判重了還是輕了?

車女士心生恐懼,把頭伸出窗外要求停車,周某春仍未理會。 後周某春發現車女士上身探出了車外,但未制止或採取制動措施。

從警方還原的案發場景來看,法院判決周某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不偏不倚,量刑適當。

輿論焦點一:判重了

從警方的調查結果中不難看出,司機周某春對於車女士在車上的一系列反應都不管不顧,態度還比較蠻橫。

尤其是在車女士做出了跳車動作後依舊不聞不問,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當然,周某春沒有主觀上的謀殺行為,但他的冷漠和無視,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的情節。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貨拉拉司機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判重了還是輕了?

由於周某春的確沒想到女孩真的會跳車,而且事情發生後他不但沒有逃逸,而且立刻打電話報警,有自首的情節,所以按照法律規定,判他一年刑期,而且還緩刑一年,屬於典型的輕判輕罰,根本談不上判決過重。

輿論焦點二:判輕了

因為司機周某春只判了一年徒刑,而且是緩刑,這與車女士的生命比起來,實在是太輕了,這不公平。

但所有的公平與不公平,那只是人們心目中的一種感覺,法律只會根據事實來判決,不會因為對方是個女性,而且失去了生命就要區別對待。

因為車女士的死,司機周某春雖然有過錯,但他的過錯主要是沒有預見到車女士會真的跳車。因為這一點,司機被判刑一年,這一年牢獄之災看似短暫,但是對他以後工作生活將造成極大影響,這屬實不算輕了。

可怕的輿論綁架

對於社會事件,輿論在法律介入前介入,有利於該事件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從而加速該事件的處理速度,這個時期,輿論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而當法律介入社會事件以後,輿論就應當將社會事件交付法律解決,退求其次了。倘若在法律介入社會事件之後,輿論依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用自己的觀點去審視評論,甚至左右社會事件的走向,那就是在綁架法律!

貨拉拉司機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判重了還是輕了?

貨拉拉事件中,司機周某春到底有沒有主觀傷害車女士的意識?連法庭和警方都沒有定調,但輿論卻急匆匆地出來給周某定罪,甚至不符合自己的意願時還要起來罵街。

這是要用輿論來影響法庭審判嗎?

倘若法律真的被輿論綁架了,一切都按照輿論的意識去處理,去判決,那麼,這個社會就沒有公平正義可言了,因為輿論,可以為人的情緒所左右,誰掌握了輿論工具,誰主導了輿論導向,誰就是真理,誰就可以指鹿為馬。

貨拉拉事件原本就是一場悲劇,劇中人都只是普通的打工者。

如果沒有這次的搬家,車女士已經計劃好了明年買房,結婚,步入一個新的人生階段。

為了實現這個夢想,她省吃儉用,甚至為了省搬運費自己上下樓15趟。

司機周某春家中經濟情況也不寬裕,拉貨收入不高,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要養活,最大的女兒才12歲。

車女士為了買房結婚想著能省點就省點,司機為了養家想著能賺點就賺點。最終,兩人為了這幾十塊錢,硬生生鬧出了一個人命案來。

貨拉拉司機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判重了還是輕了?

這背後,其實都是底層打工者的悲哀和現實。

但輿論卻在法律判重判輕中糾結,車女士已經走了,她用生命為她錯誤的行為買了單,周某春被判刑,他用他的自由和經濟、名譽損失為他的冷漠和無視買了單。車女士的親人需要從痛苦中走出來,周某春需要重新找個工作來養家餬口。這場事故害了兩個家庭,但怨誰呢?怨誰都不合適。所以,輿論周某春判重或是判輕都沒有意義,關注底層打工者的生活才是重中之重!

各位網友怎麼看待貨拉拉司機被判刑一年,緩刑一年這個判決?請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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