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承恩的傷,成全了八戒的瀟灑與冒險:談《西遊記》兩處多餘之筆

在《西遊記》裡有兩個非常獨特的、令人感到有些多餘的情節,一個是張稍和李定的漁樵之辯,一個是荊棘嶺樹妖突然劫走唐僧談論詩歌。前者連篇累牘地詠唱《蝶戀花》或《西江月》,完全不顧讀者或聽眾的耐心,後者的行為莫名其妙,一群樹妖沒事找事,被追上來的豬八戒幾耙耙死,連點掙扎、反抗都沒有,給人感覺是“活夠了,最後招惹一下聖僧,瘋狂一把”。

吳承恩的傷,成全了八戒的瀟灑與冒險:談《西遊記》兩處多餘之筆

這兩個情節完全沒有存在必要,它們對故事的走向沒有任何影響,對人物的形象塑造也沒有任何幫助,它們就那麼杵在那裡,和其他的篇章格格不入。但它畢竟出現在小說裡了,我們可以分析一下吳承恩這樣設計的用意。

(一)似嫌多餘的“漁樵”

第一個情節,是第九回《袁守誠妙算無私曲 老龍王拙計犯天條》中的漁翁和樵夫之辯。兩個人爭論究竟是打漁好還是砍柴好,吟了好些詩詞,最後也沒爭論出什麼,得出的結論只能是“都好”。問題是,這倆都是體力勞動者,哪個都不見得好。

卻說長安城外涇河岸邊,有兩個賢人:一個是漁翁,名喚張稍;一個是樵子,名喚李定。他兩個是不登科的進士,能識字的山人。一日,在長安城裡,賣了肩上柴,貨了籃中鯉,同入酒館之中,吃了半酣,各攜一瓶,順涇河岸邊,徐步而回。

漁翁和樵夫這兩個身份,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有著非常特殊的地位。金庸的武俠小說《射鵰英雄傳》中,“南帝”段智興有點蒼漁隱、樵子、武三通和朱子柳四位弟子,合稱為“漁樵耕讀”。但最起碼在明代姚舜牧的詩歌裡,就已經出現“漁樵耕讀”的連稱了,金庸只是沿用古時候流行的說法:

《漁》:孤篷移向蘆洲歇,不問瀟湘與溟渤。悠然濯足自在流,一聲吹上東山月。

《樵》:腰鎌獨向山中劈,擔荷薪枝日將夕。青松林下且息肩,坐看一泒寒流碧。

吳承恩的傷,成全了八戒的瀟灑與冒險:談《西遊記》兩處多餘之筆

姚舜牧這兩首詩歌表現出遊離於名韁利鎖之外的人生理想,這是一種融合了莊與禪的逍遙自在,是一種精神上的自適。但它又偏偏只是一種想象,歌詠贊嘆漁樵生活的,往往自己並不是真正的漁樵。真正以捕魚和砍柴為業的勞動人民,天天為生計辛苦憔悴,哪裡有這麼風流快活?

姚舜牧這種清談式的漁樵之思也體現在《西遊記》張稍和李定的對談裡。在情節設計上,這兩個人的對談對故事發展沒有一點點幫助,完全可以刪去。如果說要引出涇河老龍違反天條上了斬龍臺,那也不需要這麼多風雅的《蝶戀花》或《西江月》。茶館裡的說話人,槐樹下的講古者也絕不會把這些詩詞一首一首全部說出來——單調而冗長的對吟,勾不起聽眾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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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人的小小情懷

但《西遊記》又不僅僅是一個話本,它還是一本案頭書,是文人們品評的物件。這些詩詞對情節的幫助不大,對情節沒什麼意義,但是對作者、對一部分讀者有意義:這是不多的可以一抒文人心懷的機會。

不要忘了,中國文藝思想中佔有主導地位的還是“文以載道”、“詩言志”的觀念,這一方面要求包括小說在內的各種文學創作不能遊離在社會倫理道德之外,要展現一種符合大眾預期的價值觀念,另一方面文學還要表現作者個人的情趣和思想深度,渲染出本人的獨特胸懷。因此小說作者借文字表達自己的情感取向和意趣,也是題中應有之意。

張稍和李定所說的話,恐怕都是吳承恩本人想說的話。把這些詩詞嫁接到小說裡,也算是一種夫子自道。兩人的對談以張稍的感嘆開始:“李兄,我想那爭名的,因名喪體;奪利的,為利亡身;受爵的,抱虎而眠;承恩的,袖蛇而去。算起來,還不如我們水秀山青,逍遙自在,甘淡薄,隨緣而過。”這就是兩人對談的核心——逍遙。

吳承恩的傷,成全了八戒的瀟灑與冒險:談《西遊記》兩處多餘之筆

但《西遊記》畢竟是部神魔小說,主要表現的並不是漁樵之閒,否則也不需要形成情節緊湊的小說,只要有詩歌或韻文之類就可以連篇詠歎了。張稍和李定最後還是要落到神魔手段上:

張稍道:“李兄,你雖這等說,你還沒捉摸;不若我的生意有捉摸,定不遭此等事。”李定道:“你那水面上營生,極兇極險,隱隱暗暗,有甚麼捉摸?”張稍道:“你是不曉得。這長安城裡,西門街上,有一個賣卦的先生。我每日送他一尾金色鯉,他就與我袖傳一課,依方位,百下百著。今日我又去買卦,他教我在涇河灣頭東邊下網,西岸拋釣,定獲滿載魚蝦而歸。明日上城來,賣錢沽酒,再與老兄相敘。”二人從此敘別。

這才開始進入正題,前面那些詩詞,只不過是漫長的引子。對作者來說,他情不自禁地為漁樵生活大書特書,不過是借他人之酒杯,澆自己塊壘。神魔畢竟虛妄不實,西遊世界只是虛構,讀者覺得興致勃勃,對作者來說它卻只是荒誕不經的構思。作者想趁機抒發自身的清雅,這就造成了張稍和李定對漁樵生活連篇累牘的讚揚。

(三)“文藝至死”的荊棘嶺樹妖

第六十四回,吳承恩故態復萌,又出了一個與故事大氛圍格格不入的《荊棘嶺悟能努力木仙庵三藏談詩》。一群妖怪把唐僧劫持了,大家一起聊聊詩歌——唐僧是僧人啊,又不是詩人。要談詩,你劫個和尚幹嘛?雖然詩僧也是一個很龐大的群體,但吟詩真的不是和尚的主業。

荊棘嶺遍生荊棘,蔓延八百里,難以人行,取經卻要翻越此嶺。就在這個幾乎與世隔絕的荊棘嶺裡,生長出了一窩熱愛文藝的山精樹鬼。他們冒充荊棘嶺土地,居然敢從孫悟空面前把唐僧劫走,也真是膽大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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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唐僧劫走的目的最初並沒有表現出來,唐僧看他們的居處,是“漠漠煙雲去所,清清仙境人家”,聚談的一群樹妖(當然唐僧認不出來)還挺有仙道風采,像是簡約逍遙之士。十八公乃松樹,號曰勁節,孤直公乃柏樹,凌空子乃檜樹,拂雲叟乃竹竿,赤身鬼乃楓樹。他們吃的是茯苓膏和香湯,於木仙庵“會友談詩,消遣情懷”,快快樂樂地和唐僧吟詩談禪,也算是一窩有志趣的妖怪。直到唯一的女妖杏仙出場,氣氛陡然變化,一眾樹精要強迫唐僧和杏仙成親,說到底他們應該還是貪圖唐僧十世修行的真體:

十八公好歹是松樹成精,居然對唐僧說:“杏仙盡有仰高之情,聖僧豈可無俯就之意?如不見憐,是不知趣了也。”孤直公道:“聖僧乃有道有名之士,決不苟且行事。如此樣舉措,是我等取罪過了。汙人名,壞人德,非遠達也。果是杏仙有意,可教拂雲叟與十八公做媒,我與凌空子保親,成此姻眷,何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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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是否和杏仙成親,以現代人的眼光,即使杏仙願意,也還要問唐僧是否願意。但答案是很顯然的,唐僧為什麼要願意?他是矢志西天求經的大唐禪師,如來的二弟子金蟬子轉世,身負重任,顛沛流離,歷經寒暑才從大唐走到這裡,並不是為了來和杏仙這種根底不清、妖格卑下的陌生妖成親的,他能得個什麼好處?杏仙也絕非什麼真心愛上聖僧,初一見面就能說出“佳客勿得煩惱,我與你倚玉偎香,耍子去來”,肯定也不是什麼正經妖。

這群樹妖看似風雅,實際虛偽,堪稱一群虛文假禮的假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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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豬八戒最成功的降妖經歷

這個部分顯得突兀,原因之一就是這群樹妖膽大包天敢劫走唐僧,又實在太不能打。只是聽到孫悟空的聲音就“那四老與鬼使,那女子與女童,幌一幌都不見了。”別的大妖敢劫唐僧就敢和孫悟空對打,這一群樹妖硬是連面都不敢露一下,任憑豬八戒“一頓釘鈀,三五長嘴,連拱帶築,把兩顆臘梅、丹桂、老杏、楓楊俱揮倒在地,果然那根下俱鮮血淋漓。”最後“索性一頓鈀,將松柏檜竹一齊皆築倒。”

過於文藝可能會影響戰鬥力。整個西行路上,再沒有比這一窩妖怪更難除滅的——它們甚至都沒有掙扎、連慘叫聲都沒有,就被豬八戒整斷了根。豬八戒在別的妖怪面前畏畏縮縮,有的小妖都敢對天蓬元帥放肆,只有在這群文藝得過分的樹妖面前,豬八戒才顯得威風凜凜。

連豬八戒自己都沒想到吧,活了這麼多年,降妖從來沒這麼順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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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越發顯得樹妖們的行為成謎。如果說要論道,唐僧不過是個凡僧,能論個什麼道?如果說是仰慕、拜會,要拉關係,何必採用劫持這種手法;如果說是真要對唐僧不利,看他們最後寧可被豬八戒築個斷根也不敢出來罵一句,真不知道他們劫走唐僧的底氣何來,難道就因為自己妖風快,覺著孫悟空和豬八戒追不上他們嗎?

《西遊記》既然是文人作品,作者就總想著時不時流露出一些文氣。“木仙庵三藏談詩”就是作者的文癮發了。平心而論,唐僧修的是佛理,又不是什麼詩人,樹精們與唐僧所談的這些詩,空空洞洞,算不得好詩,但作為文人的作者就好這口,似乎很想以此標舉自己的身份:

那長老見此仙境,以為得意,情樂懷開,十分歡喜,忍不住唸了一句道:“禪心似月迥無塵。”勁節老笑而即聯道:“詩興如天青更新。”孤直公道:“好句漫裁摶錦繡。”凌空子道:“佳文不點唾奇珍。”拂雲叟道:“六朝一洗繁華盡,四始重刪雅頌分。”三藏道:“弟子一時失口,胡談幾字,誠所謂班門弄斧。適聞列仙之言,清新飄逸,真詩翁也。”

文興發了,這些樹妖也就沒有什麼利用價值了,由它去吧——

甚至都不用銅皮鐵骨的孫悟空動手,豬八戒就能結束這群荊棘嶺群妖的妖生。本來它們在小說中就只是可有可無的點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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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人最後的倔強

小說家言向來不入大雅之堂,在中國古代士林心中,詩詞文章才是展露文采的正道,小說這種里巷閒談的文學形式,地位並不很高。唐代傳奇、宋代話本等中國古代小說的早期形式,在文人眼中都算不得是正正經經的作品,只是閒暇時的遊戲製作,不要奢望以此留下文名。

宋代以來,繼諸多文人參與到話本、擬話本的創作之後,元代開始出現以曲為代表的民間文藝的創作高潮。此時由於思想文化界的世俗化程序,民間文化大大興起,產生了對散曲、雜劇、話本的需求,另一方面,大量官場失意、報國無望的文人們因為不能、不願或不愛參與到政治活動裡,反而把精力投入到通俗文學創作之中。明清小說也正是在這種世俗文化、民間文藝蓬勃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它一反中國文人長期以來的抒情文學特徵,在敘事文學上大踏步前進,形成了由文人執筆創作但主要為了迎合大眾需要的、情節曲折緊湊、人物形象鮮明的長篇敘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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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們在古代文學精神和當時文學需要之間要求一個平衡:既不能放棄古代“文以載道”的理念,又要貼近大眾的口味,既要表現作者對自身文人情懷的認同,又要顧及其在民間的傳播性,這就使明清時期的小說創作——尤其是那些優秀的小說——往往呈現出一種兼顧的狀態,在情節上極盡雄奇險怪之能事,在思想上或者拔高到國家興亡,或者展現情懷雅緻,抑或二者都有。第九回《袁守誠妙算無私曲 老龍王拙計犯天條》中的漁翁和樵夫之辯,以及是第六十四回《荊棘嶺悟能努力木仙庵三藏談詩》,就是這種“求平衡”的結果。這樣的作品,看起來就能同時兼顧社會與個人、作者和讀者等多方面的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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