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一起深夜見網友引發的血案

2007年中央電視臺的春節聯歡晚會上演過一個小品《將愛情進行到底》,這部小品由潘長江和金玉婷飾演,講的是兩個離異夫妻在網上以“楊過”和“小龍女”的網名聊天,結果最後互相識破,並重歸於好的故事。

安徽滁州一起深夜見網友引發的血案

然而現實中,網聊真的這麼美好嗎?網路的花花世界,總讓人流連忘返。有時候,螢幕前的兩個人聊的投緣,也會對那一頭的人產生好奇。但是當見了面之後,有可能會打破之前美好的幻想。就如同安徽滁州曾經發生的一起兇殺案,本與網友見面的女孩,為何竟招致禍患?

2015年7月12日,在網上結識許久的張某和陳某決定見一面。他倆都是安徽滁州人,由於同為老鄉,便感覺格外有緣,網上聊天的時候也比較親密。他們約定在晚上十點、菱溪湖公園門口見。

張某一番仔細打扮過後,前去赴約。見到日思夜想的陳某後,卻發現他與網上的形象相差很大。兩人脾氣性格都不太對付,才聊了沒一會兒就吵了起來。結果陳某兇狠地掐住了張某的脖子,手越收越緊,最後竟然將張某活活掐死。殺了人的陳某卻不顯慌亂,連忙找來了鐵鍬,在女孩屍體附近的綠化帶裡挖了個洞,並將屍體埋了進去。由於當時已經接近凌晨,沒有人看到這一暴行。

就這樣過了幾天,由於埋屍位置比較隱蔽,也沒有被人發現,直到7月18日上午九點,有一個環衛工人過來報警。他在給公園內清理草坪的時候發現了裸露在外面的一小段已經腐爛的手指。由於客流量非常大,當警方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被群眾圍的水洩不通。

安徽滁州一起深夜見網友引發的血案

警方將屍體挖出來後,結合附近的監控錄影確定了死者的身份。隨後沿著死者生前軌跡找到了之前她住的旅店,並確定了其身份。在監控中,警方同時鎖定了嫌疑犯陳某。從7月18日到7月19日晚上八點,調查組不眠不休用了38小時,成功將殺害了張某的兇手抓捕歸案。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著陳某的將是嚴酷的刑罰。

雖然這起案件比較簡單,但是我們可以從中分析一下案情的發展,以便減少此類事情的發生。張某和陳某是在網路上認識並決定“奔現”。其實一提起網路奔現,很多家長朋友、老一輩的人都以激烈的言辭否定和批判,認為其不安全。正如這起案件一樣,確實網路上資訊不對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上的威脅,但此案中兩人見面的環境是比較高危的見面地點。晚上十點多的公園沒有什麼人經過,不論是否是網友,在這裡與陌生人見面風險都會比較大。這無關乎性別,即便是男性,晚上也有可能會遇到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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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奔現的危險性,不是光取決於螢幕那頭的人,還取決於奔現的時間、地點。如果我們將這起案件的時間改成中午,地點改成一個客流量極大的餐廳,兩人就算真的發生了激烈的矛盾,陳某也不敢在大庭廣眾之下行兇。

其實除了這類案件,網路奔現也會引發一些別的案子,比如強姦、搶劫、詐騙等等,這些案件之所以發生,正是因為網路上熟識給了受害人安全的錯覺,認為螢幕前的人是熟悉的人,所以放鬆了警惕。殊不知,即便是多年熟識,對方也有可能營造出一個完全不同的形象。比如網路“PUA”就是其中一種作案方式,那些別有用心的罪犯透過受害者的朋友圈以及平常聊天來確定其需求,並將之付諸現實。比如受害人A喜歡看電影,那麼罪犯就會利用她看電影的這個喜好,透過刻意尋找共同話題,讓受害人產生“知己”的錯覺。透過一個個喜好、習慣的培養,最終讓受害者陷入罪犯的陷阱中難以自拔。

這一類案子往往比上述的殺人案件危險性更大。陳某是由於與張某產生口角,在矛盾的催化下將其殺害,顯然他是沒有預謀的。但是包括PUA在內的有預謀的欺騙,則是時間長、範圍廣、影響深、危害嚴重的一類犯罪。罪犯或是圖財,或是圖色,或者是尋求精神刺激。總而言之,在網路奔現的過程中,就像我們初次與陌生人見面一樣,應當保持一定的警惕心。

當然,這不意味著我們要完全將網路交友一棒子打死。網路交友之所以出現,正是基於其便利性,一個網路,就可以將千里之外的我們匯成一線。網路是一把雙刃劍,能否正確使用,是從中受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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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如何進行良性網路交友,又如何進行網路奔現呢?首先,在網路交友的過程中,注意不要將個人隱私洩露給對方,尤其是照片要謹慎傳送。在大資料的時代,一張照片可以將一個人的定位詳細確定,有時候一棟樓房就可以成為定位工具。有的時候,騙子會利用受害者好奇的心理,抓住受害人把柄,比如傳遞淫穢資訊、圖片之類的方式。

其次,如上面所提到的,網路交友奔現中,時間、地點的選擇很重要。最好選取公共場合,比如客流量大的商場、餐廳,選取在白天比較好。

最後,網路交友中最需要謹慎小心的是金錢交易,比如轉賬、發紅包之類的操作,在操作前多次檢查,如果手續不齊全儘量不要進行金錢交易,如果有大額度的交易,最好能夠線下進行等等。

這些建議,目的並不是指責每一個受害人,也不是受害者有罪論,而是希望未來能夠少一個人上當,少一個人被罪犯殘害。畢竟,能夠對我們自身權利負責的最佳人選就是我們自己。當自己權利受到侵害之後報警,不僅犧牲了時間,而且也有感情和身體上的傷害。如果我們能夠謹慎地在網路上交友,不僅能獲得真正的友誼,而且也可以避免自己的權利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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