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闆看中26歲女孩,約定每月給16萬包養,結果讓她追悔莫及

《北京愛情故事》石小猛說:你什麼都不想要,連夢都可以沒有。因為你是女人,只要嫁一個人就什麼都有了。可是我是男人,男人必須成功……

石小猛的這句話並不全對,但也說出了一部分的社會現實,至少有一部分人(包括男人、女人)試圖去放棄一切,甚至可以不要尊嚴,只為了成為被囚禁在牢籠中的金絲雀,待人投餵。

深圳老闆看中26歲女孩,約定每月給16萬包養,結果讓她追悔莫及

金絲雀一旦不好看就會失去基本的觀賞價值,最終只會慘遭拋棄。

黃女士,1991年出生在深圳一個條件相對優渥的家庭,從小她就養成了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由於外貌出眾,在學校讀書、職場上面都如同眾星捧月,唯獨感情方面一直都不太順利。

黃女士交過幾任男友,都很認真地去談,不過男方的經濟能力確實滿足不了她的花銷,每次都以失敗告終,2017年9月,26歲黃女士分手沒多久心情非常鬱悶,她便打開了某社交軟體‘附近人’功能想要找個人聊聊天,她添加了一位叫‘章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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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之所以會新增章某是因為他的朋友圈,章某是一位“中介”,當然不是我們所說的那種房產中介,而是專門將女孩介紹給富豪的“中介”,在他的朋友圈中有不少的女孩都成功“嫁入”了豪門。

而且根據女客戶的需求,還可以挑選富豪,主要篩選富豪的年齡、居住地、身高差、外貌條件等等。

這樣的挑選方式就跟挑房子一樣,不過一般人看到這裡,都會意識到這或許是一個騙局吧!當然一個人若是不感興趣,也不會主動新增章某。

黃女士就跟章某談了談,章某表示自己可以安排,剛好在深圳有一個叫“馬哥”的富豪,年齡也不是特別大,也就三十七、八歲,他出手非常闊綽,一個月包養費用是16萬,談下來之後,還會給她配車,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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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一聽到被包養起初還是有點猶豫不決,但想著自己反正認認真真談戀愛,最終還是因為經濟原因分手,還不如找一個富豪包養,日後說不定也能嫁入豪門,在章某的多次慫恿下,黃女士同意了。

但是被“包養”是需要一個過程的,章某也是旁敲側擊透露自己要收取一些“中介費”,還要請“馬哥”喝酒吃飯商議這個包養問題,一旦決定下來,就安排兩個人見面。

他讓黃女士放心,自己幹這行很久了有經驗,他表示會跟章女士簽訂一張“保證書”,如果“包養”的事情談不下來,這筆錢他會如數奉還,這一張所謂的“保證書”也徹底打消了黃女士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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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章某更提出了見面“驗明正身”,他需要看看本人的外貌和身材,如果可以兩人就當面簽訂保證書,這個提議黃女士覺得可行,或許在黃女士觀念中,見了面的中介不可能是騙子,如果是騙子就不會主動露面了。

章某將黃女士約到了惠州一家賓館“驗明正身”,至於這中間的過程黃女士有點難以啟齒,不過黃女士在結束之後跟他簽訂了“保證書”,同時面對面給他轉了4萬元的“中介費”,拿到錢後,章某就讓黃女士回去等他的訊息。

然而黃女士一直都沒有等到任何訊息,黃女士又給章某發了很多次訊息,但是章某都是用各種藉口推脫,這讓黃女士覺得非常奇怪,她愈發開始懷疑章某;黃女士表示自己可以不見“馬哥”但是這筆錢必須要退還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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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根本不願意退還這筆錢,在多次洽談無果後,黃女士很崩潰,這筆錢是她最後的積蓄,最令人絕望的是,自己還被佔了“便宜”,黃女士以死相逼,而章某卻讓她趕緊去死,黃女士意識到自己可能是上當受騙了。

黃女士當即報警,警方不到三個小時就將犯罪嫌疑人章某抓獲,在抓獲章某時,警方又從他的住所當中找到了二十多張“保證書”,也就是說上當受騙的不止是黃女士一個人,還有二十多個女孩因為“包養”而慘遭欺騙。

雖說詐騙的具體金額沒有公佈,但按照黃女士一單4萬來算,章某最少詐騙了80萬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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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已經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至於“驗明正身”是雙方寧情我願,章某並沒有以暴力的手段脅迫受害人,章某跟黃女士之間並不存在其餘的犯罪行為。

根據章某交代,他以前被一個介紹“富婆”的人騙過,覺得這是條財路,所以就效仿了一下,沒想到還真有人上當受騙。

看來社會上真有一部分男、女願意當金絲雀,廣大的男同胞、女同胞還是要樹立一個良好的三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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