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飯店,承載了下館子的記憶,大概是多添幾碗飯吃米條!

筆者幾歲大的時候,村裡面還可以買到2毛錢的冰棒,現在一塊錢的冰棒都難見到,如果是在飯店,十塊錢能吃到什麼?大概是多添幾碗飯,吃碗簡單的米條。那麼在月工資只有幾十塊錢的70年代,十塊錢又能吃到什麼?

要說70年代的飯店,肯定還得說“國營飯店”,那承載了70年代人“下館子”的記憶,並且只是去過一次國營飯店,都還吹上好一陣,大家都能聽的稀奇。

另外,要去國營飯店吃飯,糧票也是必不可缺的,據瞭解,當時2毛錢可以買到18個鮮肉水餃,4毛1分錢可以買份過油肉,一份牛肉五毛錢,白酒的價格是1塊五毛錢,可見,10塊錢在70年代能夠吃得特別豪華。

但會去飯店吃的人,要麼是幹部、辦事員,要麼就是熱戀中的情侶,普通人家一年裡去一次飯店吃飯都可以說是不錯了。

10塊錢在70年代還是最大面額的人民幣,那時候農民的年收入都只有100元左右,學徒工的收入水平,月工資大概是在18~20元左右,而工人每月的薪資則是在25~40元之間。

在物資匱乏的年代,每月50多塊錢足夠養得起一家6口人,但即使拿著40元的薪資,去到飯店吃飯都是屬於奢侈的事情,大部分人是選擇在家裡面吃飯,而過慣了窮日子的人,更懂得節省,哪怕一、兩分錢,也要省下來。

不過在70年代,也還是有各種各樣的零食可以選擇,比如5分錢一團的棉花糖、1毛錢一根的果丹皮、5分錢一根的冰棒、五分錢的油條、酸梅粉、泡泡等。

其實各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時代符號,五十年代初期,最大的人民幣面額是50000元,當時鉅貪劉青山、張子善貪汙了171個億,而第一套人民幣與現今人民幣的基本比率是10000:1,1952年時的171個億相當於現今的171萬。

但新中國成立初期百廢待興,啥都缺,哪怕是171萬,也是筆大數目了,有30多張5萬元的鈔票了。但第二套人民幣於1955年3月開始發行,最大的人民幣面額是10元,而從1958年至1961年,各村的人們都去公社食堂吃飯。

那時候,“吃飯不要錢”的口號很是響亮。

60年代也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年代,70年代人也未必能懂60年代人的情況,那時候,衣服的花樣不多,能吃的東西花樣也不多,一口大鍋擺起來,那就是十口人的一頓飯,其實還是集體食堂,叫“大鍋飯”。

而在60年代,手裡面揣著10塊錢,可以買到12斤大閘蟹,30斤大黃魚,500斤青菜,那時候的大米,是1毛2分一斤,所以3分可以買到一根冰棒,因此在路上能撿到一分錢,是件不得了的事情。

其實到了70年代,人們的生活才逐漸變得豐富多彩起來,身上穿的衣服不再是單一的顏色,綠皮火車旁能夠買到饅頭,不過騎腳踏車的人還不是滿大街都是,當時,一輛腳踏車的價錢是在150~180元之間。

70年代人家裡面若是有輛腳踏車,這輛腳踏車肯定是耐糙的,雨天裡、泥土地裡都要走上一番,在著名企業家曹德旺早年,做水果生意時,便是騎著腳踏車從高山公社到福清縣城,然後馱著百來斤的水果返回,這樣忙活一天能賺到2元錢,一個月下來在當時也算是不錯的收入。

到了1975年,曹德旺已經攢下了5萬餘元的積蓄,與同時代的人對比,完全稱得上是個富翁,畢竟70年代的工薪階層的年收入往高了算也才500元。

80年代人又不一樣,個體戶飯店逐漸增多,路邊小地方也可以看到有飯店。

馬未都曾回憶起,他與王朔一行共10人“下館子”的事情,說一進餐館就點了20斤羊肉,而當時羊肉的價格大約是1元9角錢一斤,十塊錢就能買到5斤羊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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