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寶馬撞人案”一審宣判: 死刑! 什麼時候能槍斃?
即便沒有人上訴和抗訴,最終判決一審生效,那麼也不是立即執行死刑...
More Detail因為此時母親也有了新的家庭,他的到來讓母親和繼父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緊張,夫妻兩人的爭吵也越來越多,而此時的馬金庫能夠做的就是儘可能的躲起來,不出現在繼父的面前,這也讓年幼的孩子性格更加內向,開始學會了察言觀色...
More Detail在此後的24天裡,龍某以槍殺、電擊等手段恐嚇小美,多次強迫發生了關係,法院審理認為,龍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姦罪,同時非法持有一支仿54槍支,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
More Detail2013年4月,延安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認為依據被告人侯某的犯罪情節和危害後果,對其本應判處死刑,但本案系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案件,侯某對小杰的死亡持放任態度,系間接故意殺人...
More Detail殺人是指剝奪他人生命的一種行為,在我國殺人是非常嚴重的一種犯罪行為,殺人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可以按故意殺人罪進行刑事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那麼因情感糾紛殺人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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