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通鼎互聯被警示:收入確認不審慎、存貨管理不規範

中新經緯12月2日電 通鼎互聯2日晚間公告稱,2022年12月2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存在收入確認不審慎、存貨管理不規範問題。

警示函顯示,經查,通鼎互聯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收入確認不審慎。

2018年,通鼎互聯全資子公司北京百卓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卓網路)在與部分客戶簽訂的銷售合同中承諾:若因質量問題導致客戶庫存積壓,百卓網路有義務協助客戶銷售或退換;在客戶所訂購產品滯銷的情況下,百卓網路須按客戶要求提供退換貨支援。前述大部分客戶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和滯銷為由,僅向百卓網路支付少量貨款。

百卓網路僅根據直接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將前述合同全額確認銷售收入,未充分考慮上述合同中因質量問題可能產生及實際產生的退換貨情形,也未根據直接客戶訂購產品的再銷售情況判斷產品因滯銷產生的退換貨義務,會計處理不審慎。

二是存貨管理不規範。

百卓網路在2019年驗收部分採購貨物時,僅清點了貨物標籤,至2021年年底一直未開箱清點貨物,未及時發現少量存貨存在空箱的情形,導致通鼎互聯相關年度財務報告中披露的存貨金額不準確。

警示函指出,通鼎互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6號)第十八條、《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06)3號)第四條及《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的規定,導致2018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中相關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通鼎互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通鼎互聯稱,公司收到警示函後,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並將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公司及相關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學習,同時切實規範財務核算,進一步完善內控管理,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資訊披露質量,切實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通鼎互聯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專業從事光棒光纖光纜、通訊電纜、鐵路訊號電纜、城市軌道交通電纜、RF電纜、特種光電纜、光器件儀器儀表、機電通訊裝置、線纜及配套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工程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3日,通鼎互聯公告,擬向百卓網路總經理嚴俊、自然人章家滈轉讓公司所持百卓網路51%股權,嚴俊受讓31%、章家滈受讓20%,作價8415萬元。資料顯示,通鼎互聯所持百卓網路100%股權是2017年透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以10。8億元購入的。8415萬元出售51%的股權,相當於是“賤賣”資產行為。11月15日,通鼎互聯也因此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二級市場上,通鼎互聯2日漲停,股價報5。32元/股,市值65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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