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罪-網路作品著作權易受侵犯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罪-

網路作品著作權易受侵犯的主要原因

有哪些?

 

 

一、網路作品的定義及特點

 

網路作品是隨著電子資訊科技及網際網路的發展而產生的一種新的文化表現形式,相對於傳統文化作品而言,在傳播速度、頻次、範圍和儲存攜帶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目前學界對其還沒有完全統一的定義,綜合學界大部分觀點,本文將網路作品定義為:網路使用者透過電腦創作並首先上傳至網路,提供給他人使用、分享的文化作品。相對於傳統文化作品而言,網路作品具有如下特點:以網路為載體和傳播媒介;共享速度更快,傳播範圍更廣;誕生時間較遲,發展歷史較短。

侵犯著作權罪-網路作品著作權易受侵犯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二、

我國網路作品著作權受侵犯的現狀及表現形式

 

近年來,我過網路資訊科技發展迅速,網路使用者逐年遞增,網路著作權受到侵犯的案例不甚列舉,影響較大的侵權事件,如2011年5月方舟子、韓寒、方舟子、賈平凹等50位知名作家聯合向百度釋出了申討書,譴責百度文庫侵犯他們的著作權和智慧財產權。某些知名網站也以“數字作品分享交易”為噱頭,紛紛開展“上傳有禮”等活動,於是眾多版權作品被上傳而捲入了一場網路作品著作權被侵犯的風波之中。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侵權事件並未曝光在人們的視野中。可見,目前我國網路著作權受侵犯的程度整體表現為:侵權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受侵犯群體更加多層次,從網路寫手到普通民眾,從個人到組織等均受到了影響;侵權方式更趨多樣化,包括非法上傳或連結他人版權作品到相關網站以獲取個人私利等;非法將網上版權作品下載後發表到傳統媒體(如報紙、雜誌)等。

三、網路作品著作權易受侵犯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我國涉及保護網路作品版權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及其他地方性相關規定等,雖然保護網路作品著作權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這些法律所涉及的範圍比較廣,執行範圍難度較大,細節方面還有待完善,這樣有利於避免不法分子鑽法律的空子。

(二)網路作品自身特點及網路環境管理不當所致

網路作品共享快、互動性強等特點決定了它相較於傳統文化作品而言更容易被盜用,侵權成本低和難度小,相反權利人維權難度大,成本高,舉證更復雜、困難。同時,網路環境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人們的版權意識較為薄弱,並尚未形成良好的版權文化。而大部分網民已習慣了無償使用網路資源,一旦收取版權費可能會影響網站的效益,人們還沒有意識到,資訊社會免費的是資訊而不是版權。

四、

保護網路作品著作權的途徑

(一)提高網路侵權的賠償標準

要減少網路作品著作權侵權行為就必須要提高侵權成本,一旦實施侵權行為所付出的代價越高、得不償失,人們就會進行利益權衡,從而起到遏制侵權行為的發生。

(二)事前防備與事後補救相結合

建立完備的事前預防體系,增強網民的版權意識,營造良好的網路文化環境,版權人要樹立維權意識,做好事前預防工作。同時要開設民眾舉報平臺,一旦發現侵權行為應當及時舉報,相關部門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保護民眾的智慧財產權。

(三)強化技術管理

加強反侵權行為的技術難度,目前最廣泛採用的技術措施主要有:水印技術、版權管理術、內容加密術、數字信封技術及使用反複製裝置等。對於普通使用者來說,一般很難破譯,從而對網路作品著作權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

(四)充分發揮媒體的宣傳作用

資訊科技時代,社會媒體在對民眾輿論引導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應充分發揮其積極的作用,加強輿論引導,貶惡揚善,對侵權行為大力宣傳,用輿論的力量去抵制侵權行為,營造良好的維權環境。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