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907鋼結構防火塗料檢測專案及儀器配置(防火塗料塗層檢測專案及儀器...

GB14907鋼結構防火塗料檢測專案及儀器配置(防火塗料塗層檢測專案及儀器...

GB14907鋼結構防火塗料檢測專案及儀器配置(防火塗料塗層檢測專案及儀器...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分類

7。2 組批與抽樣

7。3 判定規則

7。1 檢驗分類

7。1。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專案分為常規專案和抽檢專案兩類。常規專案應至少包括:在容器中的狀態、乾燥時間、初期乾燥抗裂性和pH 值,且應按批檢驗。抽檢專案應至少包括:幹密度、隔熱效率偏差、耐水性、耐酸性、耐鹼性,且應在每季度或每生產500t(P類)、1000t(F類)產品(先到為準)之內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7。1。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專案為5。1。5、5。2規定的全部專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產品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投產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試製定型鑑定;

b)正式生產後,產品的配方、工藝、原材料有較大改變時;

c)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e)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整改後;

f)質量監督機構依法提出要求時。

7。2 組批與抽樣

7。2。1 組批

組成一批的鋼結構防火塗料應為同一次投料、同一生產工藝、同一生產條件下生產的產品。

7。2。2 抽樣

出廠檢驗樣品應分別從不少於200kg(P類)、500kg(F類)的產品中隨機抽取40kg(P類)、100kg(F類)。

型式檢驗樣品應分別從不少於1000kg(P類)、3000kg(F類)的產品中隨機抽取300kg(P類)、500kg(F類)。

7。3 判定規則

7。3。1 出廠檢驗判定

出廠檢驗的常規專案全部符合要求時判該批產品合格;常規專案發現有不合格的,判該批產品不合格。抽檢專案全部合格的,產品可正常出廠;抽檢專案有不合格的,允許對不合格項進行加倍複驗,複驗合格的,產品可繼續生產銷售;複驗仍不合格的,產品停產整改。

7。3。2 型式檢驗判定

型式檢驗專案全部符合要求時,判該產品合格。有缺陷時的合格判定規則如下,檢驗結論中需註明缺陷類別和數量:

a)A=0;

b)B≤2;

c)B+C≤3。

8 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產品標誌應包含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執行標準、商標(適用時)、製造商、生產廠、生產地址、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出廠日期、貯存期等。

8。2 產品包裝運輸的相關標誌應符合GB/T 191及GB/T 6388的規定,包裝內應附產品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

8。3 產品說明書中應明示產品的塗覆量、施工工藝[包括鋼基材的處理要求、防鏽底漆(適用時)、加固措施(適用時)、面漆(適用時)]及警示等。

8。4 產品運輸時應防止雨淋,曝曬、裝卸時應輕拿輕放,並應遵守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

8。5 產品應貯存在乾燥、通風、防止日光直接照射的場所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