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佔領澳門,嘉靖皇帝、朝廷不知道?事實是不僅知道而且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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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從1514年開始來中國貿易,直至1553年才正式被允許踏足中國領土澳門從事貿易活動。經歷四十年不懈努力的進取,終於突破中國的朝貢貿易體系的封鎖,並取得與明朝的默契,上岸從事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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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期間,葡萄牙人曾傲慢的衝撞廣州海口貿易,其後被明海軍逐出南頭,在閩、浙沿海從事走私貿易活動,最終引發雙嶼、走馬的悲劇。

一批葡萄牙人死亡,一批被拘禁,而中國也因此事損失了一位極有責任感的高階官僚朱紈。新的貿易制度就是從衝突與調適中建立起來,付出的代價有時是難以估算的。

葡萄牙人自雙嶼、走馬事件後已不敢對明朝政府挑戰,而明朝也開始認真的思考如何處理海寇與海商的問題:

在雙方都有意願和解下,而中國確實有需要葡萄牙人帶來的物資與白銀。澳門就在機緣下登上新的歷史舞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位於可受監視的範圍內。

1、嘉靖皇帝究竟知不知道葡萄牙佔領澳門?

嘉靖四十一年(1562)浙、閩倭寇不息之際,明世宗會下旨討論“開互市”的問題時,鄭若曾就以廣州的作為申論說

“一面修吾海防,不容夷船舶近岸。販貨出海者,關口盤,勿容夾帶焰硝之類;載貨入港者,官為抽稅,以充軍餉,豈不華夷兩利,而海烽晏如也,此之謂以不治治之也,見今廣東市舶司處西洋人用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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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商被允許出海貿易也得曾在廣州當官的月港人謝彬的證實。

他說:

“前在廣州,患烏槽之害,逐一編號,輪流上班。該班者藉其兵力出海捕賊。下班者聽其攬載商貨,前往海南等處貿易。彼有所利自不焉盜,而官府亦賴其用足省兵糧。”

由此可見,廣州的對外貿易框架大致完成,澳門一澳貿易模式到嘉靖四十年(1561)時已穩定下來,明世宗及中央官僚已確知佛郎機人在澳門的事實。

當時仍任巡按浙江監察御史的龐尚鵬,在一篇《題為陳末議以保海隅萬世治安事》憂心忡忡的嚮明世宗說明需要正視澳門問題。

他說:

“番商”近數年始入濠鏡,築室以便交易,不逾年多至數百區,今殆千區以上……使之撒屋而隨舶往來,其灣泊各有定所。悉遵往年舊例……番舶抽盤,雖一時近利,而竊據內地,實將來隱憂……臣揆諸事勢如此,若復有所顧忌,緘口待時,是徒計一身之利害,而忍忘全省之安危,視天下為一家者,恐不能若是也。“

龐尚鵬是廣東南海人,因為愛鄉情切,竟敢指責明世宗不負責任,讓葡萄牙人竊據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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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當然知道佛郎機人入據澳門的事,他似乎已深思熟慮沿海動盪不安的癥結所在,

朱紈事件及倭寇的衝擊已使他更瞭解事實的真相,如何安頓海商才能夠解決棘手的倭寇問題。

2、明廷為何默許澳門存在?

從這一層來看,明世宗是具有高度智慧的統治者,他稍為轉寰一下,為明代中葉以後開出一條海外貿易的通道。

這又非一般讀書人所全盤兼顧得到的。

汪柏只是將明世宗的意志轉化為政策落實執行,這才有澳門開埠的結果,指責他收賄出賣國土是不公平的。

值得重視的是,明人視葡萄牙人的船為商舶而不是貢舶。終明一代,中國與葡萄牙都沒有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

澳門在新的歷史時代扮演著極為最重要的角色,無論在貿易、交通、文化、宗教以及軍事上都影響著中國,當然也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橋樑。

明代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演變來說,澳門開埠代表著新的貿易政策的形成與落實。澳門已成為明代新的海洋貿易框架的一個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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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順理成章的成為中國對外貿易的中介商,而澳門則成為中國貨的出口轉運集散地:

葡萄牙一方面人利用澳門的優勢,把中國貨物主要是絲綢和瓷器用該國船隊運回至馬大六甲、果亞、里斯本。回航時又把歐洲、印度、東南亞的貨物,特別是將大量的白銀運來澳門購買中國貨;另一方面又把中國貨物主要是絲瓷用葡萄牙船隊轉運日本。回航時又運回日本貨物特別是白銀到澳門購買中國貨,就這樣葡萄牙人每運回日本貨物特別是白銀到澳門購買中國貨,就這樣葡萄牙人每年從歐洲及日本中國帶來大量白銀的進帳,使中國傳統手工業得以長足發展,這不能不拜澳門開埠所賜。

3、月港-澳門貿易體系的建立

明世宗尋求解決倭寇問題的用心是不必懷疑的,在倭寇仍然不停地侵擾之際,明世宗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希望能找到一可行辦法,解決長期以來有關倭寇的問題。

他清楚知道所謂倭寇其實就是沿海犯禁下海做生意的人。

由於朱紈強硬的執行海禁政策,結果倭禍連連,而倭寇頭號人物王直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被判梟首之後。明世宗認為事件已告一段落,現在應因勢利導解決沿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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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互市”,《大明律》的法規說:

“凡將物私出外境貨賣及下海者,罪止杖一百,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因而走洩事情者斬。”

《大明律》是洪武時制定的律法,到了弘治時制定的《問刑條例》對於下海者有了更明確的定義說:

“擅造二桅以上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反為嚮導,劫掠良民者,處以極刑。若止將大船顧與下海之人分取番貨,及糾結下海之人接買番貨,發邊充軍。若小民撐使單桅小船,於海邊近處捕魚、採木,巡捕官兵不許擾害。“

一年後,有關“開互市”的討論也有了結果。在嘉靖四十五年(1566)十二月,朝廷以月港“其地多盜”的原因,決定設立“福建海澄、寧陽二縣”以加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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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澄縣就在月港,是福建沿海人民違禁出洋,交通番夷的重災區。設縣是加強管治,放寬海禁顯然是順理成章的事。

遺憾的是,明世宗同意設縣六天後便與世長辭,對於放寬海禁已來不及宣佈。

明世宗去世後,太子裕王入主是為明穆宗,十六天後改元隆慶。他是一位無甚主觀意見的皇帝,因此月港放寬海禁只是時間而已。

隆慶元年(1567)涂澤民已取代汪道昆為福建巡撫,趁新政改元再上疏請寬海禁。涂澤民勸朝廷順應地方的共識準販東西二洋,但是日本仍被排斥在外,這一變化可說是革命性的改革。

月港開放的設計與澳門完全不一樣,那就是隻準中國商舶出洋貿易,而不準外國商舶靠岸貿易。

另一方面寧波市舶司已被裁撤,其實質是完全中斷與日本的外交關係。而在福建的泉州市舶司仍然繼續運作,維持與琉球的朝貢貿易功能,然而泉州的貿易地位一直在萎縮中。

泉州市舶司只是空殼子,相反的月港商舶就意外地與正在尋找東方貿易的西班牙人在馬尼拉相遇,聯結起來美洲與亞洲的大帆船貿易造就出中國對外貿易的繁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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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港與澳門已形成明代中國新的海貿體制,跟明代前期的朝貢貿易體制完全不可同日而語,這種改變事實上因應了外部的挑戰而進行的變革。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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