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上班時間有變,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根據《關於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除夕)

至2月6日(星期日,初六)

放假調休,共7天

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提醒!上班時間有變,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提醒!上班時間有變,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說起春節上班

還有這些事你需要知道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22年春節放假安排是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共7天,其中2月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

因此,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月1日至3日法定休假日上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抵銷。

安排勞動者在1月31日、2月4日至6日加班的,應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得少於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1月29日、30日原本為休息日,但因春節放假調休,變成了工作日,在這兩天上班,無加班工資,但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抵銷。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的加班工資,應併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很多人的工作可以在網上進行,不少人會在春節期間為單位工作。但春節在家上班算不算加班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勞動者需要主張加班費的,就應該舉證自己節假日存在加班的事實。春節在家工作,勞動者除了需要舉證證明存在工作的事實外,還需要證明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必須在春節期間完成工作。勞動者也應當保留好加班證據,比如用人單位主張加班時的錄音、qq聊天記錄等等。

如果用人單位只是安排了一項工作任務,並未明確要求必須在春節期間完成,勞動者自行在春節期間進行工作,這種情況不屬於加班。

如果勞動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也沒有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而只是自願加班的情況,則不屬於加班,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

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

綜合自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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