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房車充了電,停車費從20元漲到100元?餘姚一景區停車場被投訴

春節期間,一家人房車出遊本是件高興事,然而上海的萬先生卻因為100元的停車服務費鬧了個不愉快。這筆服務費停車場該不該收?該怎麼收?餘姚這個“法庭”給出了答案。

給房車充了電,停車費從20元漲到100元?餘姚一景區停車場被投訴

20元的停車費為何變成了100元?

日前,上海的萬先生趁著假期,開著自己的房車,帶一家老小來到餘姚某景區遊玩。遊玩結束後,萬先生將房車停在了景區停車場,準備就地過夜。當天晚上,萬先生借用了停車場內的部分桌椅用於家人就餐。期間,萬先生突然發現自己的房車快沒電了,在遍尋停車場後發現既沒有充電樁,也沒有找到停車場工作人員。隨後,萬先生自行透過停車場公共廁所內的充電設施為房車進行了充電。

第二天上午,萬先生在準備駛離停車場時,景區停車場的員工要求萬先生支付費用100元。

面對“漲價”的費用,萬先生十分不解。停車場的員工表示,萬先生一家在過夜時,擅自使用了停車場內的部分設施,且萬先生還私自透過停車場內廁所給自己的房車充電,這100元包含了停車費、電費、設施使用費等服務費用。

萬先生則表示,停車場公示牌顯示,大型車收費標準為20元/輛,自己理解因為房車的特殊性,停車費會有所提升,但停車場應該給出一個合理的收費依據。

遊客投訴,旅遊“共享法庭”支招調和

雙方因停車及服務費問題發生爭執,萬先生因著急返程無奈支付了100元並索要了5張面值20元的停車費發票,之後撥打了餘姚市旅遊投訴熱線,投訴停車場亂收費問題。隨後,景區透過市文廣旅體局向旅遊“共享法庭”諮詢。

法官詳細瞭解事情的經過後表示,經營者在提供有償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並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價目表,禁止隨意加收費用。同時,就越來越多的房車出行現象,建議完善景區房車接待和服務能力,做到明碼標價。

在收到法律意見後,景區向萬先生返還了不合理收費。萬先生在收到投訴反饋後,也為餘姚旅遊糾紛高效處理機制予以點贊。

法庭建議:應完善收費依據和服務裝置

春節期間,餘姚法院旅遊“共享法庭”實行線上值班,為來餘姚遊玩的遊客及景區提供法律幫助,為餘姚建立全域旅遊示範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就上述案例而言,雖然這起糾紛已經順利化解,但如何才能在日後避免此類糾紛呢?畢竟現在房車出遊也不算個別現象,而是越來越多。

為此,旅遊“共享法庭”建議餘姚市文廣旅體局、發改局物價部門及相關景區屬地鄉鎮街道,儘快研討並完善對房車停車及服務制定標準和收費依據,完善停車場內與房車配套的充電樁、補水站等服務裝置,並有計劃地對景區管理人員開展普法宣傳,提升旅遊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助力推進餘姚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關於這事,你怎麼看?歡迎來評論區留言。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