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59歲突遭解聘,投訴長期加班沒有得到加班費

勞動者59歲突遭解聘,投訴長期加班沒有得到加班費

7月中旬,接近60歲的田先生向本報反映,自己被勞務派遣在上海某長途汽車站工作,今年5月,他撥打市民熱線12345,投訴“自己與派遣公司之間存在勞動爭議”,之後“突然遭到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現在遇到了維權難的問題。

為何59歲多的勞動者會突然遭到解聘?他與公司之間又存在哪些勞動爭議?他所反映的“超時加班”“解除勞動合同違法”等問題是否存在?在維權中,田先生又遇到了哪些困難?就此,記者聯絡到了田先生,並當面與他求證此次維權的具體細節。

在上海某長途汽車站的行李房內,記者見到了投訴人田先生。田先生向記者介紹,他2017年7月起,就透過一家名為“宿遷精英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宿遷公司”),以勞務派遣的方式,被派遣至第三方公司,他又由第三方公司安排到該長途汽車站內工作。

田先生拿出了5月27日由宿遷公司向他送達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根據《通知書》記載,田先生是由於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等11條原因而被解除勞動合同,且其崗位為“行李房搬運工”;按照田先生的身份證顯示,其於今年8月年滿60週歲。

田先生表示,自己在2017年7月入職宿遷公司後,就被派遣至第三方公司,並由第三方公司派遣到長途汽車站工作,最早在門崗工作,後來因為某些原因,重新簽訂了合同,工作崗位更改為“行李房搬運工”。同時,在長途汽車站工作至今,在外沒有親屬、沒有固定居住場所的田先生,一直都居住在行李房內一處用隔板隔開、10多平方米的地方居住、睡覺。

按照田先生出具的材料,他分別於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先後透過兩家第三方公司,派遣至長途汽車站工作。而田先生說,自己的工資一直是由宿遷公司發放。

“工資也變了,這是我一開始向12345投訴的最主要原因,原先160元/天,後來變成130元/天,而且全年無休,每天超過12小時,我都打卡的。”田先生憤懣不平地說道。“投訴以後,我就被宿遷公司開除了,現在正在準備申請勞動仲裁。”

目前,田先生的訴求是,希望透過勞動仲裁,獲得其主張的,在2019年起“搬運工”崗位的加班費和節假日加班費、因調崗而造成的薪資差等經濟補償。

那為何田先生透過正常途徑,撥打市民熱線12345反映自己的勞動爭議,卻在第二天就被宿遷公司送達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呢?在記者的追問下,田先生終於承認,當天在電話投訴時,由於自身比較激動、且有飲酒,一時衝動,在電話中有“暴力威脅危害工作場地”的言論。“第二天,被喊去派出所批評教育,下午就收到解僱的通知書了。”田先生說,“他們知道我要去維權,還給我發了《律師函》,不讓我再去討說法了。”

按照了解到的情況,如若屬實,勞動者確實存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甚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潛在傾向,是存在有過錯行為;同時,對於田先生自身在薪資上的訴求,也是他最關切的要點,作為勞動者是可以自行主張的。

“我是說錯了話,但是自己還是想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我也是積極努力工作過的,該有的工資我想要全,但是現在,除了去勞動仲裁登記過,宿遷公司方面一直不配合,就給了《律師函》避而不見。”田先生表示,自己希望透過法律途徑,圓滿解決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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