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糾倒計時!多地稅務局喊話明星主播主動報告,將有何影響?

自查自糾倒計時!多地稅務局喊話明星主播主動報告,將有何影響?

“此前尚未關注自身涉稅問題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等,抓緊對照稅法及有關通知要求進行自查。”12月22日,浙江、上海稅務局相繼釋出通告後,廣東、江蘇、北京稅務局釋出通告稱,依法納稅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等社會公眾人物,更要嚴格遵守稅法規定。

此前兩日,稅務部門公佈了對網路主播黃薇(網名:薇婭)偷逃稅的處理結果。黃薇透過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1億元。

新華社報道稱,此案是近期稅務部門查處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財稅和法律界專家學者認為,本案涉案人員社會關注度高、涉案金額大,案件的查處和曝光彰顯有關部門規範網路直播行業的決心和力度。

早在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公佈了擬對網路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偷逃稅的處罰結果。二人因偷逃稅款,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分別計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

網紅主播雪梨(微博ID:雪梨Cherie)是在淘寶帶貨資料僅次於李佳琦、薇婭的第三主播,淘寶粉絲超三千萬,林珊珊也是一位網紅主播,淘寶粉絲超過一千萬。

重點

個別涉嫌重大偷逃稅,稅務部門已開展稅務稽查

根據多地通告,一直以來,稅務部門堅持依法依規,持續加強稅收服務和監管工作。今年9月份,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印發有關通知後,許多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納稅人主動聯絡稅務部門進行了自查補稅。對個別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稅問題,且經提醒、督促、警告後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稅務部門依法開展稅務稽查,選擇部分情節嚴重的重點案件進行了公開曝光。

年底前要主動報告和糾正涉稅問題

通告稱,為進一步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環境,請此前尚未關注自身涉稅問題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等,抓緊對照稅法及有關通知要求進行自查,並於2021年底前向稅務部門主動報告和糾正涉稅問題,稅務部門將依通知要求從輕、減輕或者免予稅務處罰。對仍拒不自查自糾或者自查自糾不徹底的,稅務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釋疑

曝光案例怎樣被處罰的?

在稅務調查過程中,黃薇能夠配合並主動補繳稅款5億元,同時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浙江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黃薇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1億元。

其中,對隱匿收入偷稅但主動補繳的5億元和主動報告的少繳稅款0。31億元,處0。6倍罰款計3。19億元;對隱匿收入偷稅但未主動補繳的0。27億元,處4倍罰款計1。09億元;對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偷稅少繳的1。16億元,處1倍罰款計1。16億元。

對於另外兩位網紅主播,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表示,綜合考慮朱宸慧、林珊珊在稅務稽查立案後較為配合,在案情查實前主動補繳部分稅款,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等規定,對兩人擬處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

二人因偷逃稅款,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合計超9000萬元。

涉案人如何偷逃稅?

經查,黃薇在2019年至2020年,透過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6億元。

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透過在上海、廣西、江西等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

檢查中,稅務部門發現

涉嫌策劃、實施和幫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稅,並干擾稅務機關調查。目前,稅務部門已依法對

進行立案檢查,將依法另行處理。同時,稅務部門透過稅收大資料分析,還發現其他個別網路主播在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自查自糾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稅行為,正由屬地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稽查。

杭州市稅務局為什麼要對這些人進行檢查?

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稱,近年來,稅務部門一直重視並持續規範網路直播行業稅收秩序。我們分析發現部分網路主播存在一定涉稅風險,及時開展了風險核查,提示輔導相關網路主播依法納稅。經稅收大資料分析評估發現,黃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稅問題,且經稅務機關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徹底,遂依法依規對其進行立案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

針對朱宸慧、林珊珊二人,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在開展規範文娛領域稅收秩序工作中,透過稅收大資料分析發現,朱宸慧、林珊珊兩名網路主播涉嫌偷逃稅款,於是依法依規對其進行立案並開展全面深入稅務稽查。

是否會對黃薇追究刑事責任?

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有逃避繳納稅款行為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到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本案中,黃薇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若其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則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若其在規定期限內未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加強網路主播稅收監管將對平臺經濟發展產生什麼影響?

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稱,平臺經濟是經濟發展的新業態,在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促進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平臺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部分網路主播的稅收違法行為,擾亂了稅收徵管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對有關網路主播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有利於平臺經濟長期規範健康發展。同時,稅務部門將認真落實好各項稅費優惠政策,持續最佳化稅費服務,為平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危卓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