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受審,受賄近10億

2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信銀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受賄一案。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援公訴,被告人孫德順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受審,受賄近10億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孫德順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獲得授信額度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9。795億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德順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德順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20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孫德順是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將其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2年1月18日晚,五集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四集《系統施治》在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綜合頻道播出,片中曝光了孫德順金融腐敗案大量細節。

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受審,受賄近10億

孫德順在銀行業工作40多年,是中國金融界唯一一名從銀行網點最基層的櫃面出納員做起,一步步成長為國有銀行總行行長的幹部。

他自認為業務能力高超,試圖透過精心設計來掩蓋權錢交易。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樊祥鵬說:“他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收現金,他認為收現金太低端了,太簡單粗暴了。他利益兌現的方式非常專業化,做了層層掩蓋,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產品去掩蓋。”

調查發現,孫德順是利用“影子公司”、藉助金融手段來完成利益輸送的典型,其專業化、複雜化程度相當罕見。(更多細節請點選“嫌收現金太低端,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貪腐細節曝光”檢視)

內容來自人民日報客戶端、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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