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理力爭或會碰壁,但正直人格值得涵養

近日,演員邵逸凡發微博稱,“最近和心理諮詢師提出了困擾我很久的問題,我會忍不住和一些人發生言語上的衝突,明知爭論無意義,但上頭起來控制不了。有時太激動了會嚇到身邊的人,毀壞了至少表面上和諧友好的關係。”

這種事,我也幹過,因而她的話立馬引起了我的共鳴。

在諮詢師的提示下,她回憶了一些童年舊事。譬如,有一次市裡統考,看圖作文,第一圖,下雨了。第二張圖,一個旗杆兩個小朋友。她理解成風雨無阻也要把旗升起來。因為所有人都寫的降旗,只有她一個人寫升旗,老師說她跑題,給她打了0分,批評了她半年多。

諮詢師的意見是,她爭論的事情很重要,但在爭論過程中,有東西在推著你向前走。老師屬於權威,在很多孩子心目中是不可抵抗的權力,她勇敢地做了一些別人不敢做的事情。

1980年代,我在南京鄉下上初二時,來了幾個城裡的老師。我們的語文老師口頭禪就是“你們鄉下學生就是不行,當年我教的城裡學生很厲害”。我發誓要好好爭口氣。有一次,我發現,期中考試試卷語文老師有一題錯判了。我鼓足勇氣找到老師改分,但他連卷子都沒看,直接就說沒錯判。我很生氣地當著同學面堅持說是老師搞錯了。老師下不來臺,只得認真看了,然後一言不發,把分數改正,還在分數上蓋了一個姓名章。

成年後,我經常為了“公正”二字和領導據理力爭,甚至拍過桌子。很多朋友都勸我為人要“圓滑”,不要太軸、太剛直,否則“不好進步”。老實說我也為此困惑過,但看到了邵逸凡的微博文字,我又有所悟,一個人的剛直並不可棄。

有意思的是,我和邵逸凡都思考過敢於挑戰權威的原因。邵逸凡意識到,正是父母對她的開放式教育,以及對她的包容,才使她並不懼怕父母這個最大的權威。他們的尊重使她需要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感受。她由此感慨:“當我在除了他們以外的地方,受到了權威的打壓,我才會把情緒堆積到了現在。所以造成我發生衝突的成因並不是缺點,反而是我需要感激的閃光點。”

而我細想起來,我自小從我的父母那裡得到的教育,便是做一個有能力在社會站直腰的人。我的性格更接近天性善良、脾氣剛烈的母親,我常常目睹她在村裡的“大爭小爭”。

這背後隱藏著一個很好的問題,父母在孩子獨立性上應該如何培養,是注重獨立多一點可能會面臨艱難與惡意;還是服從性高一點,把別人的感受與看法放在第一位?

父母對孩子,負有監護之責、教育之責。父母以孩子“第一任老師”的形象,向孩子言傳身教、立規立則,例如教孩子遵守規則、合理避險。這份責任,父母當仁不讓。

但建立這樣的權威,不是讓孩子絕對服從、盲目服從,而是要和孩子講道理。最好的家庭教育,一定是和孩子講道理、尊重人格。動輒“我是父母,你就要聽我的”,並不可取。假如孩子在公共場合犯了錯不肯改正,採取適當的強制性措施甚至懲罰,可以有。但事情過去之後,還是要和孩子耐心講清楚其間的道理,以理服人。否則,一時的強制也許有用,但很容易刺激孩子的逆反心理,遭到孩子或明或暗的“反制”。結果不僅令權威性滑落,也產生更大的問題。

自始至終,為人父母者都要有志於將孩子培養成一個正直的人,一個敢於對破壞規則或不公正行為說“不”的人。唯有這樣堅持不懈地塑造孩子的品格,孩子在遭遇破壞規則的現象時才會懂得捍衛規則,在被別人侵犯權利時,也才會站出來。

在成長的過程中,“據理力爭”實在是一份必不可少的自我修養和堅持。很多人都說過“不爭”,但小事可以不爭,大事豈能不爭?小利可以讓,原則豈能讓?爭的目的不是逞口舌之快,而是守住權利的邊界。

捍衛權利邊界是有意義的。權利的邊界不可隨意棄守,讓人如入無人之境。否則,總是退、總是忍,退忍到何時?在現實中,一個人啥事都忍的結果,只能把委屈埋在心裡,由處處塊壘積聚成大山,終有一日,在“忍無可忍”之時爆發,做出不可收拾之事,何苦來哉?

應該承認,做人獨立多一點、剛直多一點,或比唯唯諾諾、處處看他人眼色的人遇見更多的坎坷。但是,人生的意義並不只在於得到多大的“進步”,而要努力活得暢快、自在,活出意義、活出光來。

越是容易碰壁,越是應該保持“需要感激的閃光點”。確實,遇到不平之事大聲反對甚至衝上前,可能會給自己帶來麻煩,但我們的人格也藉此得到伸張。唯有如此,我們才能保持一份生而為人的安然與張力。而顯然,正直的人多了,社會也會變得更好。

(作者系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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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裡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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