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進行非藥物干預?中華護理學會團體標準解讀: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

由中華護理學會2019-11-10 釋出,2020-01-01實施的中華護理學會團體標準T/CNAS 06-2019《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以下簡稱《標準》),已經開始實施了。本標準由中華護理學會提出並歸口,按照 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規定了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的基本要求、評估、干預策略和預防策略等四大方面的內容。

下面,就T/CNAS 06-2019標準進行解讀。

《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標準,對醫護人員有哪些基本要求?

1、應在評估的基礎上,針對原因/誘發因素制訂干預及預防策略。

2、應遵循個體化原則制訂干預策略。

3、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對和疏導,不應強行制止、糾正、對抗。

4、應與醫生、家人及照護者建立溝通,溝通制訂和實施干預策略。

5、應首選非藥物干預策略。非藥物干預無效時,應與醫生溝通,考慮藥物干預。

如何對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進行評估?

1、應在入院時進行評估,判定有無激越行為。

2、宜透過觀察患者或詢問照護者,採用“激越行為評估表”,評估和記錄激越行為的型別及表現。

如何對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進行非藥物干預?中華護理學會團體標準解讀: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

3、出現激越行為者,宜至少每2周評估並記錄。

4、“激越行為評估表”中第1、2項 ≥3分者,應報告醫生,每天評估並記錄。

5、“激越行為評估表”中出現 ≥3分者,宜進一步評估和記錄激越行為的原因/誘發因素。

如何對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進行非藥物干預?中華護理學會團體標準解讀: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

如何對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進行干預?

干預策略分三種情況:軀體攻擊行為、語言攻擊行為、軀體攻擊行為,下面,分而述之。

1.

軀體攻擊行為

發生時

A) 應立即將患者與激惹他/她的環境或人分開。

B) 應確保患者安全,管理好周圍的貴重物品、易碎物品及銳利物品。

C) 應與患者保持安全距離,做好自身防範。

D) 應保持冷靜,不應對抗或表現出憤怒。

E) 可嘗試由信任的人給予安撫。

預防

A)應每天監測和記錄軀體攻擊行為的類別,評估誘發因素。

B)應在可視範圍內接近患者,避免從患者身體背後突然觸碰。

C)操作過程中,宜在每個動作前告知患者下一步要做什麼。

2.

語言攻擊行為

1、有明確指向物件時,應立即將其與患者分開,保持安靜,不應爭辯。

2、無明確指向物件、且不會危及與周圍人的關係時,宜有意忽略。

3、由幻覺、妄想引發者,應認可患者的感受,移除引發因素,可轉換話題、引導做感興趣的事來轉移注意力。

3.

軀體攻擊行為

軀體攻擊行為分三種情況:徘徊/遊蕩、藏/儲藏物品、重複動作。

1

徘徊/遊蕩

A) 應確認活動空間防滑、無障礙、光線充足,有患者安全設施。

B) 應在床頭設定防走失和防跌倒的標識。

C) 應在患者身上攜帶緊急聯絡人電話。

D) 宜每天陪伴患者散步、做喜歡的活動,不宜限制和使用身體約束。

2

藏/儲藏物品

A)應保管好危險物品及患者認為重要的個人物品。

B)不應責怪、說服。

C)宜觀察藏東西的地點,引導患者自己找到。

D)宜在患者不在場時清理儲藏的物品。對不會帶來異味或風險的物品,可提供儲藏空間。

3

重複動作

1、反覆問或說同一件事

A)應耐心解答,可嘗試用小卡片或小白板寫上答案。

B)不應責怪、說服、表現出厭煩。

C)可轉移注意力,把話題轉移到感興趣的其他事情上。

2、持續要求幫助或引人注意

A) 應主動表達關心,多陪伴。

B) 不應責怪、說服、表現出厭煩。

如何對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進行預防?

預防策略:

1、應採取措施去除誘發因素

2、對軀體不適症狀引發的激越行為,應與醫生協商對症處理軀體問題。

3、宜保持住所穩定,居室內傢俱簡潔、擺放固定,放置熟悉的個人物品、醒目的時間和定向標識。

4、對於長期臥床者,可提供貼近患者原有生活習慣及興趣愛好的感官刺激(見下圖CI)。

5、可根據患者的興趣愛好和尚存能力,安排和引導患者進行愉悅性活動(見下圖C2)。每次活動宜30-60min,活動中應給予引導和鼓勵,及時調整難度。

6、與患者溝通時,應放慢語速,採用簡單、直接的語言,一次只說一件事或只問一個問題,給出反應時間。溝透過程中出現過激情緒時,應立即停止。

如何對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進行非藥物干預?中華護理學會團體標準解讀: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

《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標準,都牽涉到哪些相關術語和定義?

1

認知障礙 cognitive impairment

與學習、記憶、語言、思維、判斷等有關的大腦高階智慧加工過程出現異常,從而引起學習、記憶障礙,同時伴有失語或失用或失認或失行等改變的病理過程。分為輕度認知障礙和痴呆。

2

激越行為 agitation

不恰當的語言、聲音和運動性行為,分為語言攻擊行為、軀體攻擊行為、語言非攻擊行為、軀體非攻擊行為。

3

非藥物管理nonpharmacologicalmanagement

不使用藥物,透過個體、照護者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對激越行為進行干預,包括但不限於環境干預、感官刺激、活動干預、情感支援、調整照護行為等。

參考文獻

1、中華護理學會團體標準T/CNAS 06-2019《認知障礙患者激越行為非藥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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