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建房條件再升級!新要求已下達:少三樣不能蓋房,咋回事

導讀:農民建房條件再升級!新要求已下達:少了三證不能蓋房,咋回事

如今,隨著人們生活、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回到農村蓋新房的村民是越來越多了,一方面是因為國家大力發展農村,基礎設施越來越完善,土地價值也得到了釋放,一部分村民意識到這些好處,也提前返回老家蓋房;另一方面是因為城裡的房價太高,在農村建房成本低,以後還可以給子女留條後路,因此,很多六零後和七零後農民也紛紛回家蓋房。

以前,在農村蓋房並沒有太多的要求,村民擴建、新建、翻建農村住房也不需要太多的手續。可如今,我國對土地的管理變得非常嚴格,在建房方面也提出了不少新要求。

這段時間,筆者家鄉也出臺了一份和農村村民個人建房有關的規定,雖然說每個地方實施的措施不同,但有幾點要求幾乎都是一樣的。據瞭解,現在農民建房的條件已經全面升級,新要求也下達了,在農村蓋房少了以下三樣東西是不能蓋房的。具體是啥呢?咱們一起來看看。

在筆者家鄉咸寧市,現在已經落實了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在這份通知中也明確提到了幾點要求,村民在新建擴建農村住房的時候首先必須要向村裡提交書面申請,然後由村集體組織會議討論,在無異議的情況下,再交村兩委相關人員進行審查,通過後,再由村委會簽署意見,保送到鄉鎮部門。

而鄉鎮部門收到村民的宅基地建房申請材料後也會組織人員到現場核查資訊,看看村民是否符合批准條件。如果符合的話會依法給村民辦理宅基地審批和規劃許可手續,同時也會給村民發放《農村宅基地批准書》、《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當然,如果村民建房的土地涉及到農用地的或要佔用林地的,在批准前都必須辦理轉用手續,不得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私自亂建房屋。

村民辦理完這些手續之後,還要持《農村宅基地批准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向相關部門申請開工劃線。相關人員到達建房現場後也會給村民定位劃線,劃定完之後村民就可以動工建房。

走完這些流程之後,房屋竣工後村民還要提交驗收資料,把驗收的時間告訴村委會,村裡會告知相關部門組織人員下鄉核查建房的情況,看看是否有違反規劃或超佔申請面積建房,如果沒有問題,那麼相關部門也會給村民發放《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

除了筆者當地建房的這些規定之外,筆者深入瞭解之後,在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檔案中也找到了一個和個人建房的規定,這些要求和實行“三到場”的規劃是一樣的,按照規劃,從現在開始,農村村民個人建房如果少了《農村宅基地批准書》、《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以及《農用地轉用手續》這三樣證件是不能蓋房的,同時也不能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總之,現在在農村建房已經不能隨意了,無論是新建還是翻建都要按照當地制定的辦法進行,如果私搭亂建的話,房屋也會被認定為違章建築,面臨被拆除的風險。另外,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現在也要按照“一戶一宅”的標準進行,如果違反是不能申請的。

以上就是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的一些規定,今年打算蓋房的村民還是有必要提前瞭解的,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對此,你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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