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塊手直播”因侵權快手被判賠償120萬,法官:主觀惡意明顯

近日,快手訴“塊手直播”一案二審判決結果公佈。塊手直播運營方時代映像公司向快手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20萬元,收款主體果醬時代公司對其中的2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據快手方面發現,自從2018年開始,快手直播App(後更名為塊手直播)就存在侵權行為。在小米手機中安裝騰訊應用寶並開啟,搜尋“快手直播”,第一條搜尋結果的應用名稱為“快手直播”。進入該App下載頁面,顯示評分為5。0分,下載次數為49萬次,詳情顯示“每天2000個新主播,7*24小時全天互動直播不停歇”“來快手,佳麗三千,只有想不到,沒有你看不到”“來快手,帶你領略24小時不重複的風景”等字樣。

該App更新時間為2018年8月17日,開發者為時代映像公司;開啟評論區,顯示共有211條評論,其中發表於2018年6月2日的評論稱“玩快手一年了,真心求快手直播許可權”。截止2019年3月,該App僅在vivo應用商店中下載次數為1222萬次。

快手方面向vivo投訴後,vivo對其進行了處理。時代映像公司在接到vivo開發者平臺轉遞的侵權投訴後,於2019年4月15日將涉案App更名為“塊手直播”,後又於2019年7月23日更名為“西瓜秀場”。

除了該App,時代映像公司還擁有多個秀場直播App,且這些App使用同一服務端。也就是說,這些App上主播是同一批人,他們同時在多個埠進行直播,連直播資料都共享。

開啟相關App後可以看到,頁面頂部顯示“附近”“推薦”“熱門”“新人”“1V1語聊”五個欄目,首頁自動顯示的內容為“推薦”欄目,頁面底部顯示“首頁”“關注”“訊息”“我的”四個欄目;頁面上部為“周星大作戰”活動的宣傳圖片,下方為推薦的主播及照片,左上角第一個主播標有“熱門TOP1”字樣,座標為成都市;點選頂部的“附近”欄目,出現的前四位主播分別為“ID龍兒”“ID小修同學”“你的小鹿”“Nn米蘇”;點選頂部的“熱門”欄目,頁面上部為“冰力十足的夏天”活動的宣傳圖片,下方顯示熱門主播“淺笑歆兒”,座標為成都市。點選進入該主播的直播間,直播畫面為該主播和另一主播“蘇柒小仙女”的PK畫面,觀眾人數為1220人,星光數為67428,星光ID為11642312;點選直播畫面下方的“贈送”後出現禮物列表,禮物名稱包括“愛心飛機”“花開富貴”“星光”等,每個禮物根據名稱對應不同的卡通圖案,標註的價格為30克拉至334400克拉不等,點選禮物列表右上角的“充值”並跳轉至充值頁面,顯示1000克拉至500000克拉共七種充值數量,對應的價格為10元至5000元不等。

快手公司認為,截至2019年7月24日,涉案App下載次數達1346萬次,其中涉案App因使用“快手”字樣,下載增量遠高於其餘兩款App,且直播行業經營利潤巨大,三款被訴App均提供充值服務,故二被告透過被訴行為攫取了原屬於二原告的交易機會,獲得了大量不當收益,給二原告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本案經濟損失還應結合快手App使用者活躍度、二被告實施被訴行為期間的直播營銷收入等因素進行估算。

一審中,快手公司訴稱,時代映像公司侵害了原告快手商標專用權。同時被告的另外兩款APP與上述APP共用同一服務端,系導流之用,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此外,果醬時代公司系三款被訴App收款主體,應與時代映像公司共同擔責。

被告塊手直播方面辯稱,快手公司主要提供短影片和影片剪輯服務,而涉案App為直播平臺,二者的客戶群體不同,不會導致公眾混淆。果醬時代公司辯稱,其與時代映像公司僅存在代收款關係,對被訴行為並不知情。

此前,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時代映像公司、果醬時代公司未經許可將被控侵權標識作為涉案App的名稱且在涉案App的賬單支付頁面使用“快手直播”字樣,足以造成相關公眾混淆。時代映像公司在接到侵權通知後,將快手直播App的名稱改為“塊手直播”,主觀惡意明顯。現有證據未顯示果醬時代公司除收款外參與了三款App的實際經營。一審法院裁定,時代映像公司向快手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20萬元,果醬時代公司對其中的2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二被告認為一審錯誤認定涉案APP的下載增加量、對賠償金額酌定過高,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定,一審裁定的二被告不正當競爭及賠償金額並無不當,因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溫婧

編輯/樊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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