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王多魚,你會如何花掉十億呢?為啥說這是無法做到的事?

非常抱歉,一個月花掉10億是絕對無法實現的事情,只有一種方案能夠成功。

如果你是王多魚,你會如何花掉十億呢?為啥說這是無法做到的事?

肯定有人說你在開玩笑,我只聽說過錢難掙的,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錢難花的,不就是花錢嗎?你給我三天時間,我都能夠把這個錢給花光。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還真佩服你,但是王多魚在花這十億塊錢的時候,給出來的各種條件結合在一起,就是一個無法實現的事情。

為什麼呢?我們先來看一下把這些錢花掉,有哪些條件約束。

第1點,必須在本地消費。

在這部影視劇當中,我們能夠明顯發現王多魚所生活的城市消費水準相對有限,不是北上廣深等一線大城市,也不是新一線城市,只是一個普通城市。

畢竟王多魚找到了本地最富裕最繁華的酒店消費,酒店那邊能夠給出來的價格無非也就是2,000萬一個月。

要注意,2,000萬是承包一個酒店一整個月,這中間還包括各種客房的騰退,客戶的協商,資金的理賠,方方面面,2,000萬就足以搞定。

所以我們不妨做一個定位,那就是王多魚所生活的城市就是4線城市,那在這個4線城市當中,如果想一個月之內花掉10億,而且這一個月之內花掉的這些錢只能在本地實現的話,難度就加大很多。

如果是在北上廣深想要花掉這些錢,或許難度還沒那麼大,完全可以承包上幾個世界最頂尖的酒店,把這些錢全部摺合在一起,有可能會超過10億。

如果你是王多魚,你會如何花掉十億呢?為啥說這是無法做到的事?

第2點,可以僱傭人,但給人的工資不能超過當地最高工資。

這一條相當於直接堵死了王多魚花費的直接條件。

如果沒有說你只能僱傭100個人,王多魚,完全可以把整個城市裡的人全部都僱傭過來,什麼都不用幹,就在旁邊待著發呆就行,一分鐘給你100塊錢或者給你1000塊錢。

花光這10億塊錢不就跟玩一樣嗎?

但真實情況是什麼呢?

真實情況是王多魚只能僱傭100個人,而且這100個人只能給予他們相對應行業的最高工資。

要注意一個四線城市的人均消費就在這裡擺著,很少有人能夠拿到月入過1萬或者月入過5萬的工資。

大家不要覺得看影片段子看多了,總覺得這是在評論區,隨隨便便月入過萬是很容易的。

這也是為什麼王多魚在招聘了保安之後,給他們的工資是以總統保鏢的身份給予的。

為什麼王多魚要這樣給予工資呢?

因為王多魚也希望能夠能多花一點就是一點,可是人數的限制,再加上最高工資的限制,讓王多魚從這方面花銷極其有限,且極不可能。

第3點,可以花錢,但是花錢不能有任何的剩餘價值。

就比如一些人說,我知道一些遊戲,這些遊戲,我一天玩的時候,只要我想花,我甚至能花個幾十萬幾百萬,我可以連續開100個賬號拼了命的去花錢不就行了嗎?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這些錢花完之後,是有剩餘價值的。

如果你是王多魚,你會如何花掉十億呢?為啥說這是無法做到的事?

換句話來說,錢雖然花完了,但是你的實際價值是在增加的。

就比如你花了10個億把整個城市所有的房子全部都買到手裡了,然後你說把這些錢全花完了。

不好意思,這壓根不算花完,因為你還有房子,房子再要出手的話難度就大了,而且這些東西很有可能砸在手裡面。

所以這就意味著王多魚不可以花錢買實質性的東西,為什麼王多魚非要租酒店?

為什麼王多魚僱傭員工的時候是以一個月為週期的?

為什麼王多魚在打足球比賽的時候拒絕別人的贊助,說到底手裡面不能再有其他的額外資產了,得先把對應的錢花完。

第4點,購買的東西不得損毀或轉贈。

就比如我購買了一副蒙娜麗莎的畫我不管花了多少錢也好,反正能夠把這10個億花光就可以了。

我買了這幅畫之後,隨便給一個人可以嗎?不可以。

我趁著沒人注意的時候,我打火機給燒了,可以嗎?也不可以。

給一位環衛工人,要求他去買點早餐,也不行,因為這屬於轉贈的範疇。

第5點,錢必須用在正路上。

那有人就說,其實還是有一些方式,比如撈偏門。

什麼撈偏門呢?

比如我主動去借高利貸,我借一筆天文數字,然後利滾利滾利,一個月之後剛剛好讓我還10億塊錢,我就把錢還給他,不就行了嗎?

這樣也是不合理的,因為這些錢必須用在正路上,剛才所說的那些事情明顯違法違規。

所以類似於賭博,以及與賭博相關聯的任何行業,任何事情都不能做。

這也是為什麼王多魚在面對一個女子的誘惑時,他第一時間問的不是多少錢,或者不是有什麼目的,而是問到,你這樣做是否屬於合法?

如果你是王多魚,你會如何花掉十億呢?為啥說這是無法做到的事?

因為一旦被認定為不在正路上或者屬於非法行為,那麼王多魚也會自動喪失繼承錢財的可能。

第6點,王多魚撈的偏門。

那王多魚是怎麼把這個錢花光的呢?

很簡單,王多魚摸到了一個偏門。

不得不說,王多魚非常聰明,這件事情做得也非常地道,但是從某種程度上又能夠反映出來王多魚做的這件事情並沒有那麼地道。

如果不是主辦方網開一面的話,以王多魚當時的狀態來看根本不算成功。

因為在王多魚把這些錢以保險的方式花出去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在變相做慈善了。

雖然王多魚打的是保險的名義或者幌子,但明眼人能夠看得出來,這就是發動整個市裡面的所有的人力、物力、財力,來積極主動的幫助自己把錢花掉。

也就是說王多魚在最開始的時候就已經明顯的違規,這也是為什麼當孟多魚想出這個方案來的時候,第一時間通知的是自己行動的監督者。

因為只要自己行動,監督者不認可自己的這一套行動,那麼就是說破了大天,也沒有任何意義價值,一旦自己行動的監督者認可了這項行動,那麼好,接下來萬事大吉。

當王多魚拿出這套行動來的時候,兩個競爭對手竟然第一時間表示反感,並且明確表示這樣是行不通,也絕對不允許這種情況發生,奈何這場行動的組織者已經認可了王多魚的想法。

這也是為什麼王多魚能夠把這些錢花出去,那有人就說了,既然你說王多魚這個方案不好,是為了劇情效果,你倒說出一個方案來呀?答案還是有的。

第7點,請明星出席。

我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其中一個鏡頭,那就是請股神巴菲特吃飯。

當然這裡的巴菲特其實是巧妙地運用了一個諧音,而且請的那個人也壓根不是巴菲特,請他吃一頓飯就需要花掉幾十萬塊錢,那如果我們做一個等價換算呢。

如果你是王多魚,你會如何花掉十億呢?為啥說這是無法做到的事?

我不請他吃飯我請這些明星來,畢竟現在的明星有一些能耐不大,本事不大,但是流量特別的高,而且也特別值錢,分分鐘就可能給你報價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

咱們不找那些老戲骨,因為那些老戲骨壓根就不值錢。

一些明星他們演戲演得再好,出場費可能連幾萬塊錢都不到,這些老戲骨雖然能力強本事大,但是不值錢,市場不認可。

要找就找那些要演技沒演技,要能耐沒能耐,唱歌唱得比鬼都難聽,演戲演的尷尬癌都能犯了,別人看到之後都想摳腳趾甲,但是就是有熱度的明星。

咱們可以把他們請過來,不為別的,就是為了吃一頓飯,一個明星吃一頓飯是100萬。

那麼我一天吃三頓就是300萬,我連續吃30天那就是一個億。

我只需要找到10個這樣的明星就可以了,咱們不需要跑到外地去消費,直接在本地消費讓這些明星來,而且來回的路費還給他們包了,這樣一看的話,花著這些錢壓根就沒有什麼難度。

但是非常抱歉,這種情況在現實情況當中不能發生,在影視劇當中也不能發生。

影視劇當中如果真的透過這種方式,把自己手裡的錢全部花出去的話,那麼影響太大,打擊的層次太廣。

本來小鮮肉們的口碑就不太好了,再這麼折騰一下子,估計小鮮肉的口碑那就無限趨近於0了。

那有人就說了除了你這種方式之外,我還可以炒股我還可以做投資理財,炒股這種東西本身是一個玄學的問題。

如果我們按照一箇中規中矩的炒股方式,它有上下10%的波動,那這個10%無論如何也無法在30天時間裡面變成零。

其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30天之後不能有任何資產,這個10億塊錢必須花得一毛都不剩,這才是問題的難點。

如果說只是花錢的話,當然沒有那麼難,想怎麼花就怎麼花,錢是我的,甚至一天花個幾百萬都沒有問題。

如果你是王多魚,你會如何花掉十億呢?為啥說這是無法做到的事?

但是你讓把錢花完,還不能有任何的剩餘資產,這就變得有問題了,而且變得非常的有問題。

小夥伴們,你們覺得王多魚還有什麼機會能夠把這些錢花掉呢?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