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大員進京後,為什麼都住在寺廟裡?

翻閱有關清朝的歷史資料,就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一些地方大員,進京後都會住在寺廟裡。

外放的官員,或等候面聖,或到有司衙門述職,或等候呼叫交接等等,經常需要進京城,而且需要在京城小住。出門在外,先住店後吃飯。安頓下來才能把事辦。所以,選擇下榻之處,是這些大員進京後的第一選項。

清朝地方大員進京後,為什麼都住在寺廟裡?

​照實說,寺廟是佛門不俟自身淨地,不該接納世間名利之客。可是封疆大吏們進京後都寓廟而居,實在令人有些費解,追根溯源,這還要從順治初年說起。

順治三年(1647)上諭:“當防備各地來京官員,由五城御使督令司、坊官員時加訪緝”。於是,外地來京的官員也就不敢下榻在京城任職的同鄉、親友、故舊的私人宅邸,以防禦使以“鑽營囑託,交通賄賂”的罪名令兵馬司指揮等官員暗中進行緝訪,找出些蛛絲馬跡來“聞風參奏”。若被人參上一本,不僅自身受累,還會連累朋友跟著吃掛落。

清朝地方大員進京後,為什麼都住在寺廟裡?

​私人宅邸不行,住“逆旅之宅”總該是名正言順吧。可是朝廷又有立法,禁止二品以上大員出入茶樓、酒肆、戲園等娛樂場所,就算是違制,輕者降工資扣資金,重者降職降級。雖說旅館客棧不屬於娛樂場所,可旅館客棧卻喜歡開在這些娛樂場所附近,生態鏈啊!

清代的旅館搞的多元化經營,除了具有茶樓、酒肆的功能外,一些大的旅館自己就有這些娛樂場所,甚至還有妓院,而且還經營富商家舉辦堂會、請名角唱戲等服務專案。封疆大吏們要是住在旅館裡,難免會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如果再讓“御使”們鑽了空子,那就是有口難辯。所以旅館客棧是堅決不能住的。

清朝地方大員進京後,為什麼都住在寺廟裡?

不住旅館,住會館吧,招惹的是非就更多了。會館類似於各地的駐京辦事處,按理說,來京的地方官員是可以暫住的。但是在這些地方,人員比較雜亂,是應試的舉人和進京的商人云集之所。官員住進去會和這些人有同省鄉情,彼此難免有些舊誼,容易被懷疑成是在和商人進行勾結,或者是在為考生走後門,說不定其他官員看到就會參一本給皇上。​

弄不好就落個“聚鄉黨諷議朝政,通商賈為官謀利”的罪名。再者,中國自古就有“富貴不壓鄉黨”之說,封疆大吏住進會館後,要求安排工作的,請求救濟照顧的、請託承攬專案的,接蹱而來,實不堪擾。要是臨行時,會所負責人拿出“贊助單子”來送行,看在鄉情面子上,又不得不破費一筆,錢花多了、少了都會有損官聲。所以封疆大吏們進京後還是不住會館為妙。

清朝地方大員進京後,為什麼都住在寺廟裡?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封疆大吏們有的是銀子,既然進京不便入住熟人家、旅館、會館、乾脆在京城安個家,進京時,住在自己家中,一切麻煩就可以避免了。實際上封疆大吏一旦在京城起屋建宅,將是後患無窮的下下之策。在清朝,如果你不是京官出身,是不允許在京城擁有私宅的。就算是封疆大吏沒有聖上的旨意,也不能擅自進京。順治年間就規定:五城兵馬司有個職能,就是查訪外地官員在京城是否購地置業。所以這些外官,即便再有錢,也不敢在京城買房子買地開買賣。

從皇帝的角度說,外省的封疆大吏,在京起第建邸,難免有窺測朝廷之嫌,雖然不能說是有不臣之心,但也算是其志不在封疆。

從御使的角度來說,督撫大員們建邸京師,其意必在“鑽營囑託,交通賄賂”。而御使、科道、內閣中書等皆能左右京中“清議”(輿論),以致影響皇帝的視線。

從鄉情、私誼角度來說,外官開第京師,無疑是建了“第二會館”(私人會所),各色人等,出入來往,難承其擾。

清朝地方大員進京後,為什麼都住在寺廟裡?

​總之,封疆大吏們不會在京城安“家”給自己找麻煩。可是朝廷又不設招待所,督撫們進京總得有個住的地方吧。

你看看,這樣一數,官兒越大反而越沒地方住了。這樣一來,為了避嫌又能清靜,最好的選擇就是寺廟了。讀書、品茶、參禪、靜心。既沒人惹你,皇帝知道了也許還會誇你愛學習有境界。

那時京師有“寺廟甲天下”之稱,僅佛寺就有一千多所。大的寺廟不但建築規模壯麗、而且寺內環境舒適,翠柏修竹,勁松古梅,交映成趣,誠有鬧市園林之雅。客房之中寬敞別緻,窗明几淨,可謂士人之居。齋堂素餐,清淡可口。於是封疆大吏們,進京之後紛紛擇廟而居。下榻寺廟,既可免私邸之應酬,亦無旅館之喧擾,又能離會館之是非,還可除安家之麻煩,何樂而不為?

況且寺廟乃佛門之地、不拒眾生,是開放之所,人人皆可以進廟燒香禮佛。封疆大吏們來往於寺廟之中,表示自己坦坦蕩蕩,不謀私、不鑽營、不囑託、不賄賂。寺廟裡沒有那麼多世俗的東西,而且也比較清靜,所以通常情況下官員進了京城之後,都會住進寺廟裡。而且寺廟方面也是非常樂意這些官員們住進來的。一方面這些官員能夠幫助寺廟提高知名度,另一方面官員的打賞要比一般香客多的多,所以寺廟是不會拒絕的。

下榻佛前,廟高而棲,可謂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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