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人注意!6月30日起,全省高速公路禁止這類車輛通行

6月24日,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四川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廳高管局)下發了關於全省高速公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臨時交通管制的通告。

自貢人注意!6月30日起,全省高速公路禁止這類車輛通行

為加強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等規定,決定自2021年6月30日0時至2021年7月2日24時,對全省高速公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實施全天禁止通行的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管制期間,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時至24時禁止運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應根據限行管理規定,合理調整運輸計劃和路線,在管制時間前駛離高速公路。嚴禁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連線線及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三、確需透過高速公路運輸機場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所需燃油以及涉及民生所需等特殊情況下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經行經線路的交警部門備案後,在交警、交通執法部門監管下安全行駛,就近、短暫透過高速公路四、各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顯著位置設定限行禁令標誌,強化入口管理,在禁行時段內拒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入。

五、違反限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和高速公路交通執法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駕駛人及運輸企業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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