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完成股份回購計劃 金科股份及董事長周達等接獲證監會警示函

觀點網訊:

8月5日,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釋出公告稱,該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警示函。

觀點新媒體查閱,警示函指出,2021年7月12日,金科股份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資金回購部分股份,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90元/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含5億元),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含10億元,回購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透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2022年7月12日,金科股份釋出《關於終止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公告》稱,在回購期限內累計回購股份4269。79萬股,交易總金額1。9億元,未完成股份回購計劃,也未及時充分披露不能按計劃實施股份回購的資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二十五條和《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金科股份時任董事長周達、總裁楊程鈞、董事會秘書張強作為經營決策及資訊披露責任人,負責股份回購方案制定、實施和資訊釋出,未能勤勉履行職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根據《資訊披露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及《回購規則》第三十六條規定,重慶監管局決定對金科股份及周達、楊程鈞、張強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此,金科股份表示,該公司回購規模未達到審議額度下限,主要受外部環境、房地產行業調控及自身債務安排影響。

在面臨較大現金流壓力的前提下,金科股份將有限資金優先用於“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今年已如期交付專案98個,住宅交付總套數超3萬戶,總交付體量達到626萬平米。

金科股份表示,在股份回購實施過程中,公司一直在努力改善經營,希望在現金流允許時繼續實施回購,直至2022年7月確認無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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