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根本意義在於有無的生成,但它在老子那裡只是自然之道

自然界的自然(本性)和人的自然(本性)根本不同,後者不可還原到前者,前者不能規定後者。因此迴歸自然不是從有到無,同時從無到有的生成。唯有當人不是向自然界回覆,而是向自然自身回覆時,他才能與生同在,一方面從有到無,另一方面從無到有。

道的根本意義在於有無的生成,但它在老子那裡只是自然之道

■ 文| 彭富春

道的根本意義在於有無的生成,但它在老子那裡只是自然之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

自然一般區分為作為本性的自然和作為天地的自然。毫無疑問,老子也分辨了這兩種自然。儘管如此,這兩種的關係是朦朧的,不明顯的。

一方面,道的自然顯現於天地,而且這種顯現是道顯現的唯一方式。雖然老子區分了人之道,天之道和道自身,但道自身是不可顯現的,因為它是無和作為無的有,它不可能如同某物或者萬物那樣的顯現,並且訴諸人的感覺。如果道自身要顯現的話,那麼它只能作為純粹語言顯現於語言的維度裡,亦即它自身言說。然而這對老子來說是根本不可能的,因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於是道自身便轉換為天之道,而且顯現為天地之道,亦即陰陽的變化。

另一方面,人透過天地來效法道的自然。由於道自身不能作為純粹語言顯現於人的思想之中,所以人並不能和道自身構成一種直接的關係,而是一種間接的關係。在人和道自身的關係中,天地自然形成了中介。這樣人透過天地的規定獲得了道的規定。由此可見,作為本性的自然顯現為天地的自然並遮蔽於天地的自然,事實上,天地的自然已經完全置換了道的自然。當然,這種天地不是一個實體意義上的自然,而是思想的自然,這也就是說,這裡的自然是被思考過的。

但是問題在於,作為天地的自然在思想中具有了不可辯駁的自明性。這個自明性表現為,天地從來沒有被追問過也從來不可能去被追問。天地以其自明性成為了絕對的尺度,聖人效法這個尺度並將它授予天下,從而規定了人的基本存在。於是人的生存必須成為自然生存,亦即人的世界服從於自然。

“小國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車,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80)。這種哲學童話意在描述從人到自然的復歸,但是它在根本上不是向自然自身回覆,而是向自然界的迴歸。

然而自然界的自然(本性)和人的自然(本性)根本不同,後者不可還原到前者,前者不能規定後者。因此迴歸自然不是從有到無,同時從無到有的生成。唯有當人不是向自然界回覆,而是向自然自身回覆時,他才能與生同在,一方面從有到無,另一方面從無到有。

本文作者系武漢大學哲學教授,著有系列學術專著“國學五書”(《論國學》、《論老子》、《論孔子》、《論慧能》、《論儒道禪》,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與發行)。本文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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