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實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構成犯罪
目前重點是第四種類型在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第三方開票公司與受票方無任何交易,本不該開具發票,這種行為屬於行政法意義上的虛開,但是否可以直接入刑呢,從甲公司找第三方代開的目的來看,其本意並非是為了自己或他人騙取稅款,而是為了獲取交易機會達成真...
More Detail目前重點是第四種類型在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第三方開票公司與受票方無任何交易,本不該開具發票,這種行為屬於行政法意義上的虛開,但是否可以直接入刑呢,從甲公司找第三方代開的目的來看,其本意並非是為了自己或他人騙取稅款,而是為了獲取交易機會達成真...
More Detail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泰中刑二終字第00150號同樣認為:上訴人杜建中讓羅雨春經營的興化捷宇公司和興化春達公司為其負責的原南京陽山公司、江蘇陽山公司、南京湯陽公司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要目的,是為解決其公司向農戶購買...
More Detail老賬人簡單地說一下,在目前政策之中有明確差額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些服務有:經紀代理、旅遊、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安保、納稅人提供簽證代理等等...
More Detail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宜春市袁州區稅務局依託稅收優惠政策,全力開展網路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助力袁州區所轄範圍內的網路貨運平臺健康發展...
More Detail以下三種情況不能直接作廢,需要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1)增值稅電子專用/普通發票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電子發票,不可以作廢重開,也無需退回增值稅電子發票...
More Detail”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規定:“二、簡化專用發票審批手續一般納稅人申請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十萬元的,主管稅務機關不需事前進行實地查驗...
More Detail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併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對於小規模納稅人開的專票是不是可以抵扣,需要分為兩種情形來探討:1、如果為購買方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
More Detail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More Detail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明確《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
More Detail通知規定,納稅人在不知發票存在違法獲取,發票所涉的交易內容是真實存在的情況下,善意取得虛開專用發票是可以重新獲取有效發票進行進項抵扣的,如果不能重新獲取就不得進行進項抵扣或是追繳進項稅款...
More Detail所以,開錯了就只能是本月或者跨月衝紅~~以下幾種發票,不能直接作廢除了上述說的增值稅電子普票不能直接作廢之外,還有以下4種情況,不得直接作廢1、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
More Detail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泰中刑二終字第00150號同樣認為:上訴人杜建中讓羅雨春經營的興化捷宇公司和興化春達公司為其負責的原南京陽山公司、江蘇陽山公司、南京湯陽公司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要目的,是為解決其公司向農戶購買...
More Detail同時,為確保自身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行為不被發現查獲,犯罪嫌疑人陳某冒用自己近親屬或關係人名義先後虛假代開該廠原材料類進項增值稅普通發票1548份,用於自身企業進項,虛開價稅合計金額1...
More Detail依據有關現行政策看來,網路貨運可給駕駛員、發貨人各自代開票3%、9%的所得稅專用發票從國稅總局公佈的《有關進行網際網路平臺路面貨運運輸公司代開票所得稅專用發票試點的通告》(稅總函(2019)405號)文件能夠掌握到,網際網路貨運平臺能夠依據...
More Detail知識拓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現將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公告如下:納稅人透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偷逃稅款,但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屬於...
More Detail2、取得發票時,仔細核對發票內容是否與業務實際發生情況相符,稽核銷售方的名稱應與購銷合同的簽約物件相同,且是送貨地或收款地所開岀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銷貨方開具其他機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予接受)...
More Detail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徵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透過新系統中差額徵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
More Detail好夥伴根據相關政策來看,網路貨運可給司機、貨主分別代開3%、9%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國家稅務總局釋出的《關於開展網路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9)405號)檔案可以瞭解到,網路貨運平臺可以根據實際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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